委托代理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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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合同样本篇1
鉴于:
1. 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代理向天时名苑小区(通州区杨庄北里 52号)部分业主起诉主张拖欠物业费和供暖费纠纷。
2. 乙方与甲方之间有常年法律顾问关系,愿意在给予甲方优惠的条件下代理上述案件。
鉴于上述事实,根据《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双方就下列条款达成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 甲方同意聘请乙方律师代理下列案件的诉讼:
1. 甲方就业主张志勇、李博和苏宝柱、朱景石拖欠物业费事宜分别提起民事诉讼;
2. 北京天阳供暖有限公司就业主赵野、李芳、史冬威和梁闯、李英梅、李萍、张秋月拖欠供暖费事宜分别提起民事诉讼。
二、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担任甲方及北京天阳供暖有限公司在上述案件中的代理律师。
三、 甲方同意就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向乙方按照下列费用和方式支付:
1、 一审法律服务费用:
鉴于甲方是乙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并且甲乙双方一直合作愉快,乙方愿意给予甲方优惠,乙方优惠后的律师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涉诉讼标的额之和的10%。上述诉讼标的额之和约140, 000元人民币,乙方收取律师费14, 000元人民币。甲方于本协议签署后五日内向乙方全款支付,乙方在代理本案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如交通费、通讯费、邮寄快递费和复印费等,由甲方承担。乙方在代理本案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收到乙方账单后五日内支付。
上述服务费用包括乙方在一审中提供的下列服务内容:立案,申请财产保全,收集并提交与本案有关的证据,起草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文书,代理甲方参加庭审,参与本案件有关的调解及和解,接受法院文件的送达。如果甲方中途撤诉或者与对方当事人和解,乙方无需退还律师费。
2、 二审或再审法律服务费用
如有二审或再审,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二审或再审的法律服务费用。
四、 乙方责任:
1. 勤勉谨慎地、及时地为甲方提供本协议范围内的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
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或在承办法律工作中接触到或获知的所有经甲方认为属个人隐私的或者根据律师业公认的标准及乙方的知识范围,应合理地被认为属于应予保密范畴的文件、资料、信息保守秘密。甲方要求保密或以书面方式注明秘密的内容,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除非经甲方同意。乙方对上述该等文件资料之应用及引述或信息的披露应仅限于乙方进行本协议涉及诉讼代理事项过程中。
五、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本协议所涉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类文件资料,包括乙方代理北京天阳供暖有限公司诉讼所需要的各类文件资料,并应保证该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2. 甲方应严格依照本协议约定之期限及金额支付律师费及其它与本协议相关的费用。
六、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依约适当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均构成违约。
七、 法律管辖及法律适用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协议之解释、效力、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它相关法规。
八、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等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适用该会当时有效之仲裁规则,责任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仲裁裁决为终局性裁决。
九、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之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议商决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样本篇2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
地址:际商会大厦703室
法定代表人:
电话:027-854x06-9
传真:027-8548__10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所有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独家销售策划及代理单位,策划并销售产权属于甲方的位于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总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委托销售面积共平方米。
项目详细指标及相关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一),甲方于合同签订后的天内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和代理的顺利实施。
第二条 委托销售代理期限及进度
1、本合同代理期限:(1)自的个月;
(2)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个月。本项目开盘销售的条件为:
A.甲方就所委托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等开盘所需的全部合法证件;
B.销售中心完成并具备销售条件:大堂、电梯厅、样板楼层装修完成;
C.在开盘后的3个月的销售期内确保一个秋季或春季的销售黄金季节;
D.至少一部电梯到位;
E.宣传物料到位;
F.距离入伙时间不能超过九个月;
G.整体广告推广费用(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电视/电台广告等)不低于销售总金额的%。开盘前广告投入不低于整体推广费用的%。
2、销售代理进度
A.第一阶段:从项目销售开盘之日起月内,乙方完成委托销售总面积的%,广告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广告总预算的%;
B.第二阶段:从项目销售开盘之日起月内,乙方完成委托销售总面积的%,广告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广告总预算的%;
C.第三阶段:从项目销售开盘之日起月内,乙方完成委托销售总面积的%,广告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广告总预算的%。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严重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代理期满后双方视销售合作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
第三条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二)。
第五条策划费、代理费及支付
1、策划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支付乙方营销策划费共计人民币元(¥);
(2)合同签订后的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首期款计人民币元(¥);余款元(¥)于乙方所提交的《项目销售执行报告》经甲方确认后的三日内付清。
2、代理费计算及支付方式
(1)代理费率:
备注:①销售率:实际售出面积和可销售面积的百分比;实际售出面积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累计面积为准,当期计算的代理费率根据此销售率确定。
②代理费率:当期代理费率根据同期销售率确定;代理费的结算时间以客户合同签约后的实际到款时间为准。
③根据实现的销售金额按照以上约定费率计取代理费,代理费率随代理期内实现的销售率递增而递增,并在执行较高消费率进行结算时,其超过上档部分按照上述表格中分段对应的代理费收取。
(2)每月应收代理费计算公式为:当期应收代理费=当期合同签署累计到帐金额(以市场公开的价格表和同期付款方式为准)×当期代理费率;
(3)双方商定每月日为结算日,甲方自结算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代理费;甲方应在结算认定后的三日内支付当期代理费。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销售或自行销售本合同委托销售物业。
2、在开盘发售前配合乙方处理有关销售事宜,向乙方提供所委托物业的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商品房销售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及关于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设备、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
3、保证本项目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确保乙方合法向认购者销售该物业。负责与有关部门申办该项目有关售楼、按揭的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4、协助乙方制定整体销售策略,在项目营销各阶段与广告公司、制作公司、装修公司及各媒体等签订合约,承担有关宣传推广、广告、销售资料及销售现场包装等所需的各项销售推广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打。
5、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6、甲方按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执行方案确保工程进度。负责销售现场清理、销售中心的装修、包装布置、办公设备(如电脑、文件柜)到位等工作。
7、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应在本项目所有甲乙双方确认的推广宣传品(楼书、折页、媒体及各种形式广告载体)上和营销活动中标识“代理商:武汉汇得行地产投资顾问公司”字样。
8、按时与乙方结算代理费并及时支付。如有拖欠,则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的计付滞纳金,按天累计计算。
9、负责收取客户购房定金、首期款、房款及相关的房地产税费,与客户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办理各种购楼手续。
10、非乙方之过错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七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承接甲方项目策划、销售代理业务,成立项目专案工作小组,按照销售代理进度要求尽责尽职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乙方责任:
2、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3、在签署本合同书及甲方支付策划费之首期款后,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销售执行报告》(见附件三),在得到甲方认可后收取策划费末期款。同时制定销售方案和宣传推广计划,经甲方确认后组织实施。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5、如果乙方代收款项,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6、与甲方在委托范围内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指派专业人员参加必要的本项目相关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意见和建议。
7、依据确认的《项目销售执行报告》,严格按照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方案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负责管理销控表,可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资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销售计划,不得任意放盘和调价销售;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个案协调处理。
8、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每周向甲方书面报告销售进度,供双方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9、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10、对每个单元的代理责任,在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督促业主提供按揭资料、签订商品房担保按揭合同后即告结束。若有特殊原因,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决定。
11、注重职业道德、树立企业和个人的良好形象,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
1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有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等原因导致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物业产权主改变时,甲方除应支付乙方售出部分的代理费外,还应向新产权方说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就有关的权利义务给债权、债务事宜签订新的协议。如新产权要求重新委托代理销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为合同另有规定,按该规定执行。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样本篇3
一、本批货物由甲方(委托方) 全权委托 (司机 )承运。
二、乙方车辆必须投保运输,甲方将货物装车时交给乙方,乙方必须认真清点,凡皆因货损、货差,雨湿、污染、破损,以及因“四超”(超长、超高、超宽、超重)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运方)负全部责任。
三、运送货物时间限 小时内到达:从 年 月 日始,凡皆因延误时间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运方)负全部责任。
四、如果运输过程中有乙方携货私逃的情况,中介方应承担所有责任,赔偿甲方所有经济损失。
五、全程运费 元(大写: )。甲方预付运费 元(大写 ),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经验收无误后付清运费 元(大写: ) ,行车途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任何原因的罚款)概由乙方负责。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介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
七、货到款清,此合同立即作废。
甲方签字 中介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样本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经验,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经纪公司;
2.甲方有意将其相关的演艺事项委托乙方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为:
1.出演电影;
2.出演电视剧;
3.出演戏剧;
4.出演话剧、广播剧;
5.出单曲或专辑;
6.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
7.拍摄商业广告;
8.做商品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
9.其他甲方委托的演艺事务。
第二条代理区域
乙方代理的地域范围为_________(下称代理区域)。
第三条代理期限
乙方代理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下称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结束后,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发出书面通知,续签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与甲方续签本合同或拒绝与甲方续签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条佣金
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有权提取甲方依据相应合同或协议获取的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作为佣金,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佣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_________。
除本条规定的佣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第五条经纪人
乙方指定_________为甲方经纪人。该经纪人应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且不得同时为_________人以上担任经纪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经纪人。
甲方经纪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应出示营业执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有权以自己名义代理甲方事务。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汇报,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 撮合等服务。
4.乙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5.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采取有效方式对甲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乙方每个合同年度用于对甲方包装、宣传的费用不得低于¥_________元。
6.乙方收取佣金和其他必要费用应当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7.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应负责澄清甲方不利的相关消息、报道、传言等,尽量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
9.乙方应对甲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甲方事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选择、表演的长处与不足之处等)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10.乙方代理甲方事务,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11.乙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保护甲方的隐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甲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12.乙方促成甲方与其他方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有权按照约定收取佣金;如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佣金。
13.乙方应当向甲方指派的经纪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经合法注册。
14.乙方应事先对相关的演出、代言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在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在代理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进行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否则,应依据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佣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事务再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代理区域内代理。
3.甲方可以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委托其他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代理区域外代理。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如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甲方有权不支付佣金。
5.甲方应听从乙方安排,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声明并参加乙方为其安排的其他宣传活动。
6.甲方应对乙方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应乙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7.在代理过程中,因乙方过错致使甲方和其他各方受到损害,甲方及其他各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
8.如果甲方对乙方指派的经纪人不满意,可以要求乙方重新指派经纪人,但甲方的要求以两次为限。
9.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相关当事人进行私下交易,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及相关当事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双方保证
甲方:
1.甲方保证其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2.甲方保证从未而且将来亦不会将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确定的代理期限和代理区域内代理;
3.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
4.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甲方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乙方:
1.乙方保证其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文化经纪资格的经纪公司;
2.乙方保证其为甲方指定的经纪人具有经纪人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甲方经纪人;
3.乙方连续_________天未能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他方签约;
4.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5.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获取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佣金。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年。
第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 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代理合同样本篇5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有委托乙方办理法律事务之需要。鉴于乙方具有处理甲方委托事务的资格和能力,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如下法律事务
1、选择并购模式
(1)股权并购,包括受让股权、增资并购和合并并购。
(2)资产并购,包括直接并购和间接并购。
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依据目标企业的行业、住所地、适用法律等情况为客户设计专业化、低成本、高效益的并购模式,从根本上保障甲方并购的成功。
2、协助并购谈判
由于并购涉及公司、股东、高管、职工、政府等多方利益,各方关系错综复杂,因此一般的并购都会经历一段时间的艰苦谈判,而谈判经验、技巧的高低甚至会直接影响到并购项目的成功与否。律师作为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可以凭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帮助甲方和目标公司在谈判时进行取舍,权衡利弊。
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有着高超的谈判技巧。可以协助客户高质量的完成并购谈判,为项目成功的做好准备。
3、律师尽职调查
任何一项并购都存在风险,关键在于风险的防范。而由律师出具专业的尽职调查报告,则可以发现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不同的并购模式存在风险不尽相同,股权并购的风险主要有:股权瑕疵。股东权益瑕疵。固定交易风险。合同风险。目标公司员工风险。税务风险。目标公司对外投资风险。目标公司重大诉讼风险。投资公司控股风险等。资产并购的风险主要有:资产瑕疵(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目标公司员工风险。并购程序风险等。
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为客户出具详尽的尽职调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1)关于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并购的授权与批准情况。
(2)关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和出资情况。
(3)关于目标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4)目标公司股本变动及相应合同、章程、决议情况。
(5)关于目标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兼并、分立、合并、破产、清算等情况。
(6)关于目标公司财产权利情况。
(7)目标公司重大合同及债权债务情况。
(8)目标公司组织机构及治理结构。
(9)目标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
(10)目标公司人力资源状况。
4、起草、审查并购法律文件
尽职调查可以在前期发现风险并提出修改方案,而并购协议是并购项目最后的保障,因此完善、丰富的并购协议是并购成功及以后可能诉讼的关键。并购协议包括前期的意向性协议、备忘录、单项合同、以及最终的并购合同及各种附件。数量较多且内容庞杂,需要专业律师来涉及并完成。
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为客户提供专业、完善、低风险的并购协议。
5、并购税务筹划
由于一般并购规模都较大,涉及资产及现金流动较多,因此一项并购交易双方的应缴税额也是相当巨大的。并购双方错误的模式选择及交易方式等行为往往会增加税务成本,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为客户设计专业的税务方案。
6、并购整合法律服务
只有并购无整合就会大而不强,要通过并购做大做强,就非常需要并购后的整合。
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根据不同的客户提供专业的并购整合方案。
7、企业风险防范专项法律服务
当前,我国众多经济实体中,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多方面原因,在公司设立、运营、合同签订、人力资源等方面存在问题甚至违法行为。这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利润的持续增长都带来很大的隐患,因此需要专业的律师团队来诊断风险并消除风险。
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可以为客户提供完善的风险防范法律服务。
二、乙方委派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等律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指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履行受托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师继续履行受托之职责。
三、甲方的义务
1、支持、协助乙方律师开展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2、按照乙方律师的要求及时提供委托事务的背景材料及有关资料、数据等,并对其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3、对乙方出具的策划、设计方案及其工作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按约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并支付相应的酬金。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案件的委托代理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对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五、律师代理费
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委托事务的复杂程度、所涉标的及工作用时,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酬金元,付费方式及期限如下:
1、委托之日,付代理费用的30%。
2、并购双方签订意向协议之日,付代理费用的30%。
3、收购完成之日,付代理费用的40%。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费,如逾期支付,则按应付款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六、律师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非乙方收取的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
3、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长途通讯费等。
4、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七、代理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2、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的。
3、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范围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七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协议的。
2、甲方无故终止本协议的,乙方已收律师代理费一律不退回,而且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
3、乙方律师确因严重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九、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协议签署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任何一方如遇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十、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双方特别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样本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进口,合同号,数量,合同总金额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以乙方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客户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内容系由双方共同确定。
二、委托内容:委托进口商品的名称、质量、数量、价格幅度、支付方式、货币种类、交货、包装、运输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办理报批手续: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交进口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2、审核进口合同并签字确认:甲方对进口合同内容负有审核义务,并在进口合同文本上签字确认。如认为进口合同与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种不符,应在收到进口合同或在应当知道进口合同内容的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默认。
3、如进口商品为加工复出口商品,甲方应在开立信用证前向乙方提供相关出口核销手册。出口核销手册应严格按乙方提供的进口合同内容填写进口料/件合同号及进口料/件的内容。
4、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费用:甲方应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乙方代理进口所需的各项费用,以确保乙方全面履行进口合同的付款义务,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5、支付进口关税和费用:所有与代理进口有关的关税(包括增值税)和费用(包括订舱、报关、商检、检疫、运输、保险及银行费用等)均由甲方按规定承担,如乙方垫付,甲方最迟应于提货前付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6、商检和检疫:甲方按规定办理商检或检疫,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数量与进口合同不符,应立即申请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出具的检验证书及损失证明,直接向责任方或通过乙方向相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因甲方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办理国内运输:货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接到乙方货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办理国内运输(包括国内运输保险)。
四、受托方的主要义务:
1、谈判并签订进口合同:乙方负责进口合同的商务谈判并以乙方的名义与外商订立合同,协助甲方进行进口技术谈判,及时将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通知甲方。根据自己的技能和判断,善意、谨慎履行代理职责。
2、申请开立信用证:根据进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证付款情况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银行开立信用证及/或修改信用证。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申请开证。
3、审核单据:根据进口合同及信用证的规定,审核外商提供的单据(如发票、汇票、提单、及检验证书等),如认为符合对外付款条件,及时通知甲方付款。
4、根据进口合同的规定,及时要求外商履行交货义务。
5、协助甲方办理政策允许项下的免税事宜。
五、进口合同价款、费用的计算及支付要求:
1、货款:合同金额×8.29;
2、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0.15%×8.29+RMB600.00电报费;
3、国内报关、港杂费理货费由甲方自行交纳
4、税款:由乙方垫付保证金部分
5、代理手续费:合同金额×8.29×0.5%(开具代理费发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请开立信用证以前,甲方必须:预付货款的__15_%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装运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甲方违反前款规定迟延支付或无理拒付,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并按银行规定收取代垫利息(月息4.5%)和违约金。在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甲方仍不支付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置进口货物/提单,变卖所得价款优先补偿乙方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订舱、报关与保险:由乙方办理,甲方支付费用。双方另有约定或进口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对外商的索赔与理赔:
1、甲方对进口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有权按进口合同的约定直接与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诉讼)。
2、因外商不履行进口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甲方选择委托乙方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甲方应向乙方另行出具书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诉讼费用并承担裁判结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进口合同导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赔的,甲方应承担裁判结果和乙方参与仲裁或诉讼的全部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合同法》及《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其他约定:
1、在客户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况下,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真实情况,如进口货物违反国家海关、外汇管理规定,经查实为甲方责任,甲方除应承担行政机关的经济处罚,还须承担乙方经济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如由甲方自行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甲方须将其指定报关公司的营业执照、外经贸部资格证书复印件、电话、联系人传真至乙方审核备案,并负责催收进口报关单正本,以便乙方及时办理外汇核销手续。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3、乙方开立信用证后,甲方应在办妥进口许可证的第一时间把许可证付汇联交与乙方,在付清货款及费用后,凭付汇联正本要求乙方放货给甲方。
4、进口货物在仓储库内遭受损坏及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委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签章):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户:
委托代理合同样本篇7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担任与 案第 审 人的诉讼代理人。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到 人民法院参加诉讼。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地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要保守甲方的生活隐私或商业秘密。并按照法院规定的时间出庭应诉。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坚持显然违法的要求时,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停止履行合同,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要求撤销委托,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代理权限:陈述案情、进行辩论、撤回起诉、变更、放弃部份请求、作出和解承诺以及 。(不委托代理的项目应该划除)。
六、参照律师收费有关规定,并经双方自愿协商,甲方同意按照下述第 种代理方式向乙方缴纳律师费及办案杂费。
(一)本案采用一般代理。甲方向乙方缴纳律师费人民币 元,办案杂费人民币 元。甲方必须在本协议签订后,即时付清上述费用。如甲方不能按约定交付律师费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
(二)本案采用风险代理。双方约定如下: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须再行协议。
八、其它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二份。
十、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期限至本案 审终结(包括调解、案外和解或撤销诉讼)时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样本篇8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购买商品房,房价款由甲方实际支付。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负责办理登记在乙方名义下的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手续。
2、委托代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2.1代购商品房位于;
2.2代购商品房面积约为m2,最终建筑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2.3代购商品房的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元(¥)。
2.4乙方所代购的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无权行使甲方享有的前述权利,亦不得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等。
二、商品房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订《借款合同》。按揭贷款人民币元,用于支付代购商品房的购房款;
2、按揭的本金及利息由甲方按照上述《借款合同》的约定,负责偿还。甲方承担的房价款受国家政策或银行利率调整等因素影响,导致甲方需增加或减少支付按揭贷款的本金及利息,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将该代购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证等一切相关证明变更到甲方名下,从而享有实际购房者的全部权利;
2、甲方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向银行支付按揭贷款本金及利息。
3、上述房屋产权证暂办至乙方名下,产权证由甲方保管,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将产权变更至本人名下或甲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或转让、出租及抵押该房屋,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4、甲方如需在上述房屋取得产权证之前转让该房屋,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更名手续。
5、开发商交付房屋时,由甲方收房;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的装修及在该房屋内添臵的所有家具、家电及物品等均归甲方所有。
6、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后十日内,乙方有义务协助将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更名到甲方名下或甲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保证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确认的内容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及时向银行申请与购房款数额相等的按揭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
3、乙方应保证在甲方完成变更代购商品房产权证等相关证明之前,在该房屋上没有任何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存在;
4、乙方在甲方行使权利,要求变更登记代购商品房产权证时,应积极予以协助和配合。在完成变更登记后,该房屋的一切权利即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5、乙方因代理甲方购房的合理交通费、误工费、通讯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保证乙方因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6、乙方有义务将本协议代理购房事宜通知乙方的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子女及配偶),保证其利害关系人不得主张上述房屋所有权利。乙方保证,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各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须向第三人披露,或经协议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负有保密义务(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的信息外)。
五、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因甲方原因,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银行按揭贷款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
3、因乙方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签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4、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可能无法履行时,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将代购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证变更到甲方名下,乙方应予以配合。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本协议的的有效期: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失效:
2.1代购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变更到甲方名下。
2.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后日内仍无法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3、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