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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引用密件中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按原件密级还是新生密级

时间: admin 经典语录

1、书面形式的密件,其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标志应当采用下列形式:  (一)在封面(或者首页)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二)地图、图纸、图表在其标题之后或者下方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2、计算机网络系统主机(服务器)机房为机要重地,无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3、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4、二、机密文件:指重要的公司文件,一旦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文件资料。

5、(二)地图、图纸、图表在其标题之后或者下方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6、其他形式的国家秘密载体:凡是可以对密级作出标志的,应当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在载体的适应位置标明密级。凡是有包装(套、盒、袋等)的,还应当以恰当的方式在包装上标明密级。

7、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及涉密介质,必须经保密领导小组和分管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8、保密制度应当全面、规范,具有可操作性

9、应标注:机密★10年

10、电磁介质涉密载体:包括电子介质和磁介质两种。电子介质涉密载体,是指利用电子原理写入和读取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包括各类U盘、移动硬盘等;磁介质涉密载体,是指利用磁原理写入和读取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包括硬磁盘、软磁盘、磁带等。

11、文件、资料汇编中收入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除对收入的密件作出密级标志外,还应当在汇编本的封面上以其中最高密级作出标志。

12、七、涉密计算机及涉密介质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

13、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让他人使用、保管和办理寄运。

14、光介质涉密载体:是指利用激光原理写入和读取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包括CD、VCD、DVD等各类光盘。

15、密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变更后,应当在原标明位置的附近作出标志,原标志以明显方式废除。在保密期限内解密的密件,应当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标明“解密”的字样

16、涉密场所中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得安装、配备和使用摄像头、录音等视频、音频设备。

17、保密室(办公室)、档案室工作人员必须接收涉密资格审查和岗前、岗中保密教育与培训,与局签订保密责任书;定期进行保密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18、(4)结合部门、部位的实际,制定严格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19、电子文件上一旦有了密级标注,密级不得随意改动。

20、按照法律规定,公文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等。1、“绝密”是指:含有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公文;2、“机密”是指:含有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公文;3“秘密”是指:含有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公文。

21、凡不宜公开的人事工作业务等重要事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22、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光盘刻录机应由办公室保密员进行登记、编号、备案;涉密文档、资料统一由办公室打印复印,其他人员禁止随意打印;禁止使用普通电话、无线电话(手机)谈论涉密内容。

23、计算机中存放的文档资料,超过时间期限的,自动进行归档处理。要按规定权限和时间办理、查阅网上的文件和资料信息,不得随意扩大传输范围或延误办文时间。

24、涉密计算机要建立台账,每台涉密计算机要有登记、编号、密级标识,实行专机专用,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25、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禁止以任何形式传输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信息。

26、印刷秘密文件、资料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要到本局内部印刷,不准在社会上的印刷厂和营业场所印刷。

27、根据《保密法》的规定,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损失、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有意泄密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28、符合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条件的机关、单位应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确定要害部门、部位;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具体的保密要求有以下几方面:

29、凡局制发的密级文件、资料,需要提前解密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解密。

30、三、普通文件:指一般性的,可以提供给所有的员工查考利用的文件资料。

31、秘密文件的正确标志需在该文件封面左上方注明机密二字

32、为加强保密工作,保守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密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33、机密文件是记载国家和军队机密级事项与信息的文件。军队机密文件所含信息内容涉及国家和军队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34、绝密级,其查阅人仅限于公司总经理,高层管理人员及事件相关负责人;

35、不得在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计算机上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

36、涉密文件、资料不能在互联网上运行与处理。

37、四、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38、文件密级标注在文件首页右侧上方空白处,字体为宋体三号,加粗,例“保密级别:机密级”。

39、公司文件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40、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41、涉密文件要妥善保管,不将文件带出办公室,不随意摆放于办公桌上,阅后请及时归还或入柜保管。

42、秘密文件是记载国家和军队秘密级事项与信息的文件。军队秘密文件所含信息内容涉及国家和军队一般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一定的损害。军队文件秘密等级的确定,由承办人按照军事秘密及密级划分规定提出建议,经有规定权限的机关及指挥员批准。

43、密件的密级变更后:应当在原标明位置附近作出新的密级标志。原标志的密级以明显识别的方式废除

44、(3)对在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培训,并进行涉密资格审查,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45、保密文件加盖保密标志。

46、未经审查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本局网络系统上运行其他系统。

47、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硬盘、磁盘、光盘、U盘、磁带、闪存卡等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应事先作杀毒处理。

48、一、保密工作制度

49、存有涉密信息的硬盘、磁盘、光盘、U盘、磁带、闪存卡等移动存储介质不得随意外出携带,外出携带需要有审批记录。

50、利用移动存储介质备份涉密信息应作明显密级标记,按密级严格管理,建立健全使用、借阅、复制、保存、销毁等各项制度。

51、文件传递过程中,不横向传递文件,不把批文直接交承办单位,应交由党政办公室按批示进行传阅办理。

52、需要注意的是,复制、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当经过机关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上级机关批准。

53、不得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54、秘密文件要及时送领导批示,紧急密件、密电要随到随送、不过夜,一般密件要在3-5天内处理完毕。

55、密品:是直接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设备、产品等。这种设备、产品有的可以通过外观观察获得国家秘密信息,有的则需要通过一定手段进行测试或相关数据资料分析获得国家秘密信息。扩展资料:涉密文件的管理:收文环节:收文管理包括检查、登记、批办、传递等步骤。收到密件后,首先要检查来文封皮的状态,看是否有损坏或被窃的痕迹,在回执单或送文簿上签署姓名、时间。发文环节:发文环节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草拟文件时,有保密事项后应当马上做标记,并划定密级,限制秘密文件的范围。审核、签发与复核,是对文件内容的把关。日常管理:应根据信息的敏感性和重要性将企业信息划分为不同等级,设定不同的知密范围,限制信息的传播途径,积极主动的防止竞争对手窃取或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企业的信息。

56、保密室(办公室)、档案室保密要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保密技术标准和要求。

57、五、办公设备保密管理制度

58、涉密数据经计算机网络的传输,必须采用有关部门规定的加密设备,并按保密规定,采用计算机专用通信系统,专人负责涉密数据的传输。

59、三、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60、涉密计算机不得连接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61、加强保密文件、资料的日常管理,健全手续。保密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阅一律由保密员承办。指定专人承办文件管理和保密工作。对收到的文件要认真清点、登记、编号,按规定的程序传阅、办理,阅办完毕,及时退回办公室。

62、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网站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局领导保密审查批准,未经审查批准不得私自发布。

63、涉密计算机及涉密介质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除、异地转移存储碟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保密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64、第九条(二)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

65、涉密信息远程传输要采取加密措施,在信息交换时要使用符合保密要求的中间转换方式,不得利用电子文件传递、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严禁通过号或其他方式私自与因特网进行连接。

66、计算机、笔记本电脑保密管理按《保密法》执行。

67、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是指不用来存储、传递、国家秘密信息的移动储存介质。它包括移动硬盘、磁盘、光盘、U盘、磁带、闪存卡及各种存储卡。

68、按涉密等级,可分为绝密文件、机密文件、秘密文件。

69、二、各类档案材料应及时进行密级划分,已标有密级的,一律按原密级划分。

70、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资料要交保密员登记保存,个人不得长期存放。

71、八、公共信息网络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72、非书面形式的密件,应当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在密件上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凡有包装(套、盒、袋等)的密件,还应当以恰当方式在密件的包装上标明。

73、不得使用普通传真机、多功能一体机传输、处理涉密信息。

74、阅处涉密文件一般每次不超过1天,急件阅后即还,不得任意积压与延长阅文时间。

75、局网络系统,要严守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信息内容、操作程序、ID文件(密码)等。

76、涉密计算机及涉密介质的报废由保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77、(1)由机关、单位主管保密工作的领导人负责,定期研究和布置保密工作;

78、书面形式的密件,其国家秘密的标识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

79、发送新闻信息和宣传报道的稿件中,凡涉密的相关数据资料必须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才可使用。

80、机密级,其查阅人仅限于公司总经理,高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副经理及事件相关负责人;

81、属于国家秘密事项的载体难以或者不能标明密级的:由产生该事项的机关、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接触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人员。

82、正确的密级标注是由密级和期限组成的。正确的文件密级顶格标注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位置(即份号的下方),字体为黑体字三号,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标注,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进行分隔。

83、纸介质涉密载体:是指传统的纸质涉密文件、资料、书刊、图纸等。

84、建立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有涉密信息,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市保密局。

85、书面形式的密件:在封面(或者首页)的左上角国家秘密的标识前标明密级;地图、图纸、图表在其标题之后或者下方标明密级。

86、立卷归档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在档案卷宗封面的适当位置标明与卷内文件、资料相同的密级。如有多份的文件、资料密级不同时,应当以其中最高密级作出标志。

87、办公设备指工作中使用的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光盘刻录机、有线电话、无线电话(手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录音机、无线话简、对讲机等设备。

88、涉密计算机不得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和随意拷贝。

89、秘密级,其查阅人为公司内部所有员工。

90、书面形式密件中只有少量内容为国家秘密的:除在左上角标明密级外,还可以在直接属于国家秘密的段落之前标明密级。

91、凡未经局领导保密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92、汇编涉密文件、资料,应对各独立文件、资料做出标志,并在封面或者首页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3.摘录、引用属于国家秘密内容的,应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

93、绝密文件是记载国家和军队绝密级事项与信息的文件。军队绝密文件所含信息内容涉及国家和军队最核心、最重要的军事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94、六、保密室、档案室管理制度

95、秘密文件、资料要认真保管,确保安全,未经批准严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

96、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计算机系统的运行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7、密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应当立即作出明显并易于识别的标志。

98、凡带有“绝密”“机密”“秘密”标注的文件均属于涉密文件,仅限于涉密人员阅读,不得擅自扩大文件传阅范围。

99、书面形式的密件,其国家秘密的标识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书面形式密件中只有少量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的,可以直接在属于国家秘密的段落之前标明密级,或者以文字指明哪些属于国家秘密事项。

100、(2)建立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岗位责任制,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负责人及所属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将保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

101、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一经确定,就要在秘密载体上作出明显的标志。标志方法应按《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标志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有以下几点:

102、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的保密工作由专人具体负责。

103、涉密计算机不得使用无线键盘和无线网卡。

104、涉密文件是指以文字、图表、音像及其他记录形式记载商业、国家秘密内容的资料。涉密文件主要包括公文、档案、书刊、函件、图纸、报表、磁盘、光盘、胶片、幻灯片、照片、录音带等,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05、二、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106、保密员和办公室人员对收到和发出的文件要按规定进行清退。凡销毁的保密文件、资料,必须交回局办公室,由保密人员亲自到指定地点销毁。

107、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信息发布、传输的保密管理工作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向网站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

108、翻印、复印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翻印的文件、资料要严格登记翻印时间、份数和发放范围,并和原文件一样进行严格管理。

109、查阅秘密文件、资料、档案,要认真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摘录和引用。

110、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密文件资料;不携带机密材料出入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不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书信件传达机密事项;不擅自传抄、翻印与保密有关资料文件;不私存机密文件、报表、图纸等材料;要时刻提高警惕,严格保密纪律。

111、绝密、机密,秘密,从高到低

112、根据相关规定,档案文件保密密级分别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13、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未经专业销密,不得作淘汰处理。

114、《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115、涉密文件不得擅自转借、摘抄、复印、扫描、上网;不得对涉密文件进行丢弃、销毁等处理,应交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进行处理。

116、保密室(办公室)、档案室要害部位不接待外来人员参观。确需参观的,须经局分管领导批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117、文件资料按保密程度分为绝密文件、机密文件、秘密文件、公开性文件、宣传资料。一、绝密文件:指最重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受到重大损害的文件资料。

118、(一)在封面(或者首页)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119、书面形式的密件,其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标志应当采用下列形式:

120、全体工作人员严禁在用户终端上进行与该业务工作无关的操作。

121、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122、摘录、引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新产生的文件、资料中,凡是摘录、引用有关文件、资料中属于国家秘密内容的应以原件中的最高密级在新产生的文件、资料上进行标志。

123、密级标注是为了防止电子文件泄密,从而对不同秘密程度的电子文件进行分类,使得电子文件得到相应程度的安全保护。

124、(1)阅读、传达国家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大范围;(2)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在办公室或阅文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场所进行;(3)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进行登记,不得由阅件人直接传给他人;(4)不得擅自存留传阅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5)传达国家秘密文件时,不得使用无线话筒等无保密保障的设备;(6)听传达的人员应当遵守保密纪律,需要录音、录像的,应当经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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