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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引用涉密载体的规定优选51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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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维修环节。国家秘密载体维修应由机关、单位技术人员负责实施;确需单位以外人员维修的,应在本机关、单位进行,并现场监督;确需送外维修的,应送交保密技术服务机构或符合保密规定的单位进行。

2、使用和保存涉密载体有以下保密要求:(1)使用涉密载体,要根据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要求,确定知悉人员范围;办理登记、签收手续,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阅读、使用。

3、六、销毁环节。机关、单位对需要销毁的涉密载体,应认真履行清点、登记手续,应当分类封装,送交专门的销毁工作机构或者保密管理部门指定的承销单位,由专人现场监销,禁止擅自销毁或送交其他单位销毁。

4、●2.复制涉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或删除国家秘密标志。

5、●4.复制涉密载体应尽量在本机关、本单位内部进行,需要送外单位复制的,应当委托具有涉密载体印刷资质的单位复制。

6、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或者摘录、引用、汇编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按照规定报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戳记,并视同原件进行管理。制作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由机关、单位或者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保密审查合格的单位承担,制作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7、(4)不得擅自复制、摘录、摘抄涉密文件,资料内容。

8、(3)收发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编号、登记、签收手续。

9、机密级、秘密级涉密载体的复制、摘录、引用、汇编,应当按照规定报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戳记,并视同原件进行管理。绝密级涉密载体,一般不得复制、摘录、引用、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必须征得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单位同意。

10、●5.严禁复制绝密级涉密载体。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属于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必须经本机关、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非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须经原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

11、(四)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或者摘录、引用、汇编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按照规定报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戳记,并视同原件进行管理。

12、审批原则,保密原则,责任原则

13、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各类物品。

14、(六)维修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由本机关、本单位专门技术人员负责。确需外单位人员维修的,应当由本机关、本单位的人员现场监督;确需在本机关、本单位以外维修的,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15、抓好六个环节,包括:

16、正确的,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一般不得复制、摘录、引用、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必须征得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单位同意。

17、复制保密载体有哪些方面需要注意?

18、三、复制、摘录、引用、汇编环节。涉密载体的复制、摘录、引用、汇编,要严格履行报批登记手续,加盖复制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

19、一、收发环节。收发是对知悉范围控制的有效方式。要求履行清点、编号、登记、签收等手续,确保手续完备,专人管理,台账清晰。

20、五、携运环节。携运国家秘密载体外出的,应符合国家保密管理规定,并采取可靠的保密管理措施;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管理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21、汇编本封面应当按照收录密件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标注。

22、(1)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应当在办公室或专门阅文室进行;确需在其他场所阅读和使用的,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23、汇编涉密文件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其中的最低密级和最短保密期限标志和管理。

24、(五)保存国家秘密载体的场所、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要求。

摘录引用涉密载体的规定优选51句

25、二、传递环节。传递是涉密载体流转的重要途径。国家秘密载体的传递要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派专人进行,传递绝密级涉密载体必须二人护送。

26、对滴,一般涉密单位都有刻录打印监控,还有涉密的设备,不允许泄密,尤其是绝密级别的东西。

27、涉密载体汇编,应该按照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标注和管理。

28、●3.复制涉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复制件要采取与原件相同的保密措施。

29、●摘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经文件、资料原制发机关、单位批准。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的笔记本,要做出与原件一致的国家秘密标志,按原件同样的保密措施进行管理,且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与原件一致。

30、(5)阅读和使用国家秘密载体,应由主管领导根据涉密载体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机关、本单位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阅读和使用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以外进行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载体去向。

31、(三)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其他符合保密要求的方式进行。

32、(七)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外出,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并采取可靠的保密措施;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33、不得擅自复制、摘录、摘抄涉密文件、资料内容

34、(2)复制、摘录、引用、汇编国家秘密载体时,机密级、秘密级载体应当按照规定报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戳记,并视同原件进行管理。绝密级载体一般不得复制、摘录、引用、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必须征得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单位同意。

35、收录汇编的密件,应当分别标明原有密级和保密期限。

36、书面形式的涉密载体,应在封面或首页做出国家秘密标志,汇编涉密文件、资料或摘录、引用属于国家秘密内容的应按照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标注。

37、(4)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将载体包装密封后,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其他符合保密要求的方式进行,不得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指派专人传递时,要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通路线,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设有机要文件交换站的城市,在市内传递机密级、秘密级涉密载体,可以通过机要文件交换站进行。

38、汇编本封面应当按照收录密件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标注。密件汇编应当按照其中最高密级的文件所限定的范围发放,不能擅自扩大范围;确需扩大发放范围的,应当经密件制发单位同意

39、涉密载体阅读、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保密室或机要室,不得横传,不得交无关人员阅读、使用,不得私自留存涉密载体。

40、(3)涉密载体阅读、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保密室或机要室,不得横传,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不得私自留存涉密载体。

41、●1.复制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机密级、秘密级涉密载体,应当经主管领导批准;复制其他机关、单位产生的涉密载体,应当经制发机关、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复制。

42、应当在办公室或专门阅文室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确需在其他场所阅读和使用的,该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规定要求。

43、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时,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涉密载体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载体的去向。

44、(一)制作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由机关、单位或者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保密审查合格的单位承担,制作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45、(1)制作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由机关、单位或者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保密审查合格的单位承担,制作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制作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要及时销毁。

46、涉密载体是指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视频和音频等方式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信息载体、光盘以及半导体介质、其它载体等各类物质。

47、(2)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涉密载体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载体的去向。

48、(二)收发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编号、登记、签收手续。

49、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各类物品。

50、摘抄涉密载体有哪些保密要求?

51、(2)查阅、收听、观看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记录、录音、录像。(3)汇编涉密文件、资料,要经制发机关、单位批准,不得改变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汇编后形成的涉密载体,应按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标志和管理。(4)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形成的秘密载体,应按原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5)携带涉密载体外出或参加涉外活动,必须确因工作需要,经过本机关、本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且采取保密措施,确保涉密载体始终处于有效监控之下。(6)保存涉密载体时,应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要定期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机关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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