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资料汇编中摘录、引用属于国家秘密内容的精选好句198句
1、维修涉密载体应由本机关、本单位内部专门技术人员负责。确需外单位人员维修的,要在本机关、本单位内部进行,并指定专人全程现场监督。确需送外维修的,应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进行,并在送修前拆除信息存储部件。
2、涉密人员脱密期如何计算?
3、不将涉密文件、资料随意堆放在办公桌上。
4、涉密人员脱密期自机关、单位批准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之日起计算。
5、什么是国家秘密?
6、上级机关和有关政府保密工作部门发现有关机关、单位确定、变更保密期限不符合本规定或者不适合实际工作需要的,应当及时通知其纠正。
7、摘录、引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新产生的文件、资料中,凡是摘录、引用有关文件、资料中属于国家秘密内容的应以原件中的最高密级在新产生的文件、资料上进行标志。
8、国家秘密如何解除?
9、秘密级不超过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
10、书面形式的涉密载体,应在封面或首页作出国家秘密标志(地图、图纸、图表在其标题之后或者下方适当位置标注,汇编涉密文件、资料或摘录、引用属于国家秘密内容的应按照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标注);非书面形式的涉密载体,要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予以标注(套、盒、袋等凡有包装的载体在载体包装上标注);电子文档中含有国家秘密内容的,应作出国家秘密标志,且标志与文档正文不可分离。对不能或不宜作出国家秘密标志的,产生或制作机关、单位应作出文字记载,并将其密级和保密期限及时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人员。
11、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起计算;不能标明制发日的,确定该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人员,保密期限自通知之日起计算。一般情况下,保密期限在1年及1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1年以内的,以月计;保密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可以规定保密期限为1个月或具体规定为多少日。
12、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由哪些单位负责?
13、国家秘密的密级:绝密、机密、秘密;
14、当国家秘密确定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者保密事项范围发生变化的,或者国家秘密事项泄露后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发生明显变化的,国家秘密应当及时变更。
15、例如:“机密★10年”——表示该件为机密级,保密期限为十年;
16、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17、第十条本规定自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18、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权限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
19、汇编涉密文件、资料,应对各独立文件、资料做出标志,并在封面或者首页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3.摘录、引用属于国家秘密内容的,应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
20、行业系统内上下级单位保密工作管理关系是怎样的?
21、五、涉密载体
22、涉密人员脱密期,一般情况下,核心涉密人员为3年至5年,重要涉密人员为2年至3年,一般涉密人员为1年至2年。对特殊的高知密度人员,可以依法设定超过上述期限的脱密期。
23、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24、国家秘密分哪几个等级?
25、国家秘密确定的基本程序是:在国家秘密产生的同时,由承办人对照保密事项范围提出定密的具体意见,再由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26、维修涉密载体如何管理?
27、复制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或者摘录、引用、汇编其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保密期限。
28、传递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其他符合保密要求的方式进行,不得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指派专人传递时,要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通路线,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设有机要文件交换站的城市,在市内传递机密级、秘密级涉密载体,可以通过机要文件交换站进行。
29、扩大国家秘密知悉范围有哪些规定?
30、保密工作就是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防止泄露或被非法利用,由国家专门机构组织实施的活动。从工作目的看,保密工作包括预防和打击窃密泄密活动;从工作过程看,保密工作贯穿国家秘密运行的全过程;从工作方式看,保密工作主要包括宣传教育、法制建设、指导管理、技术防护、监督检查等方面。
31、销毁涉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审批手续,并送交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销毁工作机构或指定的单位销毁。机关、单位送销涉密载体应当分类封装、安全运送,并派专人现场监销。自行销毁少量涉密载体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销毁设备和方法。涉密载体销毁的登记、审批记录应当长期保存备查。
32、“不明确”事项的密级如何确定?
33、三、定密工作
34、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确定的原则是什么?
35、机构撤并时如何移交、清退涉密载体?
36、涉密载体篇
37、机构撤并时,原机构的涉密载体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移交制发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合并后的新单位。移交时,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制发单位不收回的,要按规定登记销毁。
38、什么是国家秘密标志?
39、国家秘密保密期限如何确定?
40、国家秘密确定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41、涉密人员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
42、携带涉密载体外出,要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使涉密载体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管控之下。参加涉外活动一般不得携带涉密载体,确需携带机密级、秘密级涉密载体的,要经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43、具体标志的形式为:从左至右:密级+标识★+保密期限。比如:“绝密★长期”的标志,表明该载体属于绝密级国家秘密,保密期限是长期。
44、在岗人员保密承诺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45、涉密人员应当报告哪些重大事项?
46、定密权是如何规定的?
47、没有定密权但经常产生国家秘密事项的机关、单位,或者虽有定密权但经常产生超出其定密权限的国家秘密事项的机关、单位,可以向授权机关申请定密授权。“经常”主要是指近三年来年均产生六件以上国家秘密事项的情形。申请定密授权,应当向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没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应当向其上级机关提出。申请定密授权,应当书面说明拟申请的定密权限、事项范围、授权期限以及申请依据和理由。
48、机关、单位对符合保密法的规定,但保密事项范围没有规定的不明确事项,拟定为绝密级的事项和中央国家机关拟定的机密级、秘密级的事项,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其他机关、单位拟定的机密级、秘密级的事项,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49、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应当及时清退个人持有和使用的涉密载体及涉密信息设备,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脱密期管理等。
50、汇编本封面应当按照收录密件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标注。密件汇编应当按照其中最高密级的文件所限定的范围发放,不能擅自扩大范围;确需扩大发放范围的,应当经密件制发单位同意
51、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属于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已经依法公开或者无法控制知悉范围的;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公开的。
52、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或者摘录、引用、汇编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按照规定报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戳记,并视同原件进行管理。制作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由机关、单位或者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保密审查合格的单位承担,制作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53、涉密人员发表文章、著作主要有哪些保密要求?涉密人员发表文章、著作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凡涉及本系统、本单位业务工作或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界限不清的,以及拟向境外新闻出版机构提供报道,出版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外交、科技、军事等方面内容的,应当事先经本单位或上级机关、单位审定。向境外投寄稿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4、什么是涉密人员?
55、其他形式的国家秘密载体:凡是可以对密级作出标志的,应当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在载体的适应位置标明密级。凡是有包装(套、盒、袋等)的,还应当以恰当的方式在包装上标明密级。
56、传递涉密载体如何管理?
57、四、涉密人员
58、销毁涉密载体主要有哪些保密要求?
59、“有争议”事项的密级如何确定?
60、国家秘密一经产生,就应当按照规定在载体上做出标志。国家秘密的标志由三部分组成:
61、涉密人员的权益保障主要有哪些?
62、国家秘密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其有关工作人员不在知悉范围内,但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国家秘密知悉范围之外的机关、单位及其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原定密机关、单位同意。原定密机关、单位对扩大知悉范围有明确规定的,应当遵守其规定。扩大国家秘密知悉范围应当作出详细记录。
63、秘密文件会在文件首页的左上角标志文件的密级,如秘密、机密、絕密等字样。
64、业务工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垂直管理的单位,保密工作以上级业务部门管理为主,同时接受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业务工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的单位,保密工作以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为主,同时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
65、国家秘密如何变更?
66、国家秘密如何确定?
67、第十五条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68、中央保密委员会是党中央统一领导党政军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各级党的保密委员会是党管保密的专门组织。下级保密委员会接受上级保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69、国家秘密保密期限如何计算?
70、书面形式密件中只有少量内容为国家秘密的:除在左上角标明密级外,还可以在直接属于国家秘密的段落之前标明密级。
71、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一经确定,就要在秘密载体上作出明显的标志。标志方法应按《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标志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有以下几点:
72、涉密人员需报告的重大事项主要有:发生泄密或者造成重大泄密隐患的;发现针对本人渗透、策反行为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及非亲属人员资助的;与境外人员结婚的;配偶、子女获得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其他可能影响国家秘密安全的个人情况。
73、制作涉密载体如何管理?
74、国家秘密标志是一种法定的文字与符号标识,用以表明所标识的物品(载体以及设备、产品等)承载内容属于国家秘密,并提示其密级和保密期限。国家秘密标志形式为“密级★保密期限”、“密级★解密时间”或者“密级★解密条件”。
75、(一)在封面(或者首页)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76、定密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77、紧急程度:公文行文时应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加急”;按办理的紧急程度划分,公文分为特急公文(特急)、紧急公文(急件)、常规公文(平件)。
78、国家秘密确定的依据是什么?
79、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以外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随时掌握涉密载体的去向。
80、携带涉密载体外出如何管理?
81、保密事项范围由谁规定?
82、定密工作中如何使用保密事项范围?
83、不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处理。
84、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
85、收发涉密载体如何管理?
86、国家秘密标志是一种法定的文字与符号标识,目前,我国的国家秘密的标识为“★”,在“★”前标密级,在“★”后标保密期限。例:机密★5年,就表明所标识的物品承载的内容属于国家秘密,密级为机密级,保密期限为5年。
87、第七条密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变更后,应当在原标明位置的附近作出标志,原标志以明显方式废除。
88、保密事项范围是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事项的具体标准和依据,由国家秘密范围和国家秘密目录两部分构成。
89、秘密等级:简称“密级”。即对于文件内容机密程度的区分。一般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并用印章、注记方法在文件上标明。其目的在于根据规定的工作制度,按照秘密等级,保存和使用文件。
90、保密工作管理体制是怎样的?
91、保密文件加盖保密标志。
92、国家秘密的标识“★”;
93、涉密人员上岗主要有哪些保密要求?
94、复制涉密载体或者摘录、引用、汇编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如何管理?
95、在保密期限内解密的密件,应当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标明“解密”的字样。
96、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应当按照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保密事项范围没有规定具体保密期限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保密法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确定;不能确定保密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条件。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30年,机密级不超过20年,秘密级不超过10年。
97、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主要有哪些要求?
98、什么是保密工作?
99、保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国家秘密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明显部位应当标注国家秘密标志。
100、机密级、秘密级涉密载体的复制、摘录、引用、汇编,应当按照规定报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戳记,并视同原件进行管理。绝密级涉密载体,一般不得复制、摘录、引用、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必须征得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单位同意。
101、紧急程度:
102、机关、单位负责人为本机关、本单位的定密责任人,对定密工作负总责。根据工作需要,机关、单位负责人可以指定本机关、本单位其他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为定密责任人,并明确相应的定密权限。
103、制作涉密载体应当由机关、单位或者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保密审查合格的单位承担;制作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电磁泄漏发射防护等措施;制作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要及时销毁。
104、紧急电报应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紧急电报紧急程度办结时限为“特提”1天内,“特急”3天内,“加急”5天内,“平急”10天内。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标明“在×日×时送达”。
105、国家秘密变更按照国家秘密确定程序进行并作出书面记录。国家秘密变更后,原定密机关、单位应当及时在原国家秘密标志附近重新做出国家秘密标志,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人员。
106、密件的密级变更后:应当在原标明位置附近作出新的密级标志。原标志的密级以明显识别的方式废除
107、国家秘密标志的内容主要是在制作国家秘密载体上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标志方式可以根据不同的载体形式采用不同的标注方式,但应当易于识别。
108、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或者摘录、引用、汇编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按照规定报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戳记,并视同原件进行管理。
109、如何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110、收发涉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编号、登记、签收手续。
111、涉密人员脱密期为多长?
112、第二条密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应当立即作出明显并易于识别的标志。
113、阅读或使用完涉密文件、资料后不私自留存。
114、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涉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具体来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忠诚可靠;具备涉密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115、汇编涉密文件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其中的最低密级和最短保密期限标志和管理。
116、国家秘密标志专用于标注各类国家秘密载体和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不得使用国家秘密标志。
117、离岗人员保密承诺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18、涉密人员出国(境)主要有哪些保密要求?
119、第一,书面形式的载体应在封面或首页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120、保密工作应当坚持哪几项原则?
121、属于国家秘密事项的载体难以或者不能标明密级的:由产生该事项的机关、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接触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人员。
122、第五,汇编涉密文件、资料,应对各独立文件、资料做出标志,并在封面或者首页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做出标志;
123、文件、资料汇编中收入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除对收入的密件作出密级标志外,还应当在汇编本的封面上以其中最高密级作出标志。
124、涉密人员享有作为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应有的各项权利外,还有权要求机关、单位为其提供符合保密要求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施、设备,参加保密业务培训,对本岗位的保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依法享有相应的岗位津贴等。
125、保密期限:年、月,特殊情况也可以是长期。
126、保存涉密载体如何管理?
127、国家秘密解除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自行解密,即具体保密期限已满、解密时间已到或者符合解密条件的国家秘密事项自行解密;二是提前解密,即机关、单位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按照国家秘密确定程序及时解密并作出书面记录。国家秘密解除后,有关机关、单位或者人员应当及时在原国家秘密标志附近做出解密标志,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人员。解密的国家秘密事项并不意味着可以公开,需要公开的应当由解密的机关、单位经过审查后作出决定。
128、第三条书面形式的密件,其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标志应当采用下列形式:
129、公文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秘级。绝密级公文保密期限为30年;机密级公文保密期限为20年;秘密级公文保密期限为10年。
130、第七,电子文档中含有国家秘密内容的,应做出国家秘密标志,且国家秘密标志应与文档正文不可分离。对不能或不宜做出国家秘密标志的,包括一些特殊的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产生或制作机关、单位应作出文字记载,并将其密级和保密期限及时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人员。
131、国家秘密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解除?
132、第六,摘录、引用属于国家秘密内容的,应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做出标志;
133、第九条本规定由国家保密局和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134、机关、单位对已定密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原定密机关、单位提出异议,由原定密机关、单位作出决定。机关、单位对原定密机关、单位未予处理或者对作出的决定仍有异议的,确定为绝密级的事项和中央国家机关确定的机密级、秘密级的事项,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其他机关、单位确定的机密级、秘密级的事项,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135、保存涉密载体应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配备必要的保密设施、设备,同时,应定期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离开办公场所,应将涉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中。
136、定密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137、第八条文件、资料汇编中有密件的,应当对各独立密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作出标志,并在封面或者首页以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
138、保密事项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军事方面的保密事项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139、(二)地图、图纸、图表在其标题之后或者下方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140、绝密级涉密载体有哪些特殊保密要求?
141、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包括哪些?
142、其他保密规定:
143、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4个学时),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144、第四条书面形式的密件,其国家秘密的标识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
145、使用保密事项范围,首先要准确理解保密事项范围规定中有关条款的含义,并依据本行业、本领域保密事项目录,确定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同时,对可能产生的其他工作方面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对照相关领域保密事项范围,不能仅局限于在本行业、本领域保密事项范围中“对号入座”。
146、第六条非书面形式的密件,应当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在密件上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凡有包装(套、盒、袋等)的密件,还应当以恰当方式在密件的包装上标明。
147、国家秘密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变更?
148、涉密人员离岗(离开涉密工作岗位,未离开本机关、本单位)的,脱密期管理由本机关、本单位负责。涉密人员离开原涉密单位,调入其他国家机关和涉密单位的,脱密期管理由调入单位负责;属于其他情况,由原涉密单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负责。
149、什么是涉密载体?
150、涉密人员分为哪几类?
151、涉密人员出国(境)应当严格出国(境)审批制度。确需携带涉密载体出国(境)的应当履行审批程序。涉密人员在境外遇到盘问、利诱、胁迫或者其他重大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报告。
152、第四,凡有包装(套、盒、袋等)的载体,应以恰当方式在载体包装上标注;
153、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各类物品。
154、绝密级涉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55、涉密人员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156、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57、定密权如何申请?
158、摘录、引用密件中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以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
159、保密工作领导体制是怎样的?
160、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如何管理?
161、在岗人员保密承诺书内容主要包括: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涉密载体;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离岗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绩责任和法律后果。
162、保密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163、第二,地图、图纸、图表则在其标题之后或者下方适当位置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164、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机关、单位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人员专门负责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165、公文的秘级是由发文机关根据公文内容涉及秘密的程度来划定,按照阅文范围发送或指定地点和人员阅读,并有其它非常严格的管理措施和办法。
166、二、国家秘密
167、特急公文,是指事关重大而又十分紧急,要求以最快的速度形成、运转和办理的公文。
168、什么是定密?
169、在涉密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营或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工作的人员。
170、立卷归档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在档案卷宗封面的适当位置标明与卷内文件、资料相同的密级。如有多份的文件、资料密级不同时,应当以其中最高密级作出标志。
171、书面形式的密件:在封面(或者首页)的左上角国家秘密的标识前标明密级;地图、图纸、图表在其标题之后或者下方标明密级。
172、不到不具备涉密资质的打印店、复印店等印刷、复制涉密文件、资料。
173、国家秘密标志应当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密期限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对原国家秋密标志作出变更。无法标注国家秘密标志的,确定该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人员。
174、第五条书面形式密件中只有少量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的,除按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标志外,还可以直接在属于国家秘密的段落之前标明密级,或者以文字指明哪些属于国家秘密事项。
175、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17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77、第一条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形式载有国家秘密的物件,以下简称密件。
178、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要求主要包括:明确脱密期限;与原机关、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做出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泄露所知悉国家秘密的承诺;及时清退所持有和使用的全部涉密载体和涉密信息设备,并办理移交手续;未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出境;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或者外资企业工作;不得为境外组织人员或者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其他服务。
179、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政党的秘密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属于国家秘密。
180、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有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工作需要原则。不应简单地把知悉国家秘密视作一种政治待遇,或者把行政级别作为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依据。二是最小化原则。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181、离岗人员保密承诺书内容主要包括: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已全部清退不应由个人持有的各类涉密载体;未经原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原单位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服从有关部门的保密监管;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182、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183、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保密法律法规或者保密事项范围调整后不再属于国家秘密的,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除。
184、紧急公文,一般也是涉及重要工作需要急速形成、运转和办理的公文。
185、哪些事项不得确定为国家秘密?
186、保密法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即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187、定密是指机关、单位依法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的活动。
188、常规公文,是指可以按正常速度形成、运转和办理的公文。但常规公文也要及时办理。
189、保密工作应当坚持最小化、全程化、精准化、自主化、法制化五项原则。
190、保密期限: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起算,不能标明制发日的国家秘密,自通知密级和保密期限之日起算。
191、第三,非书面形式的载体,要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予以标注;
192、定密责任人包括哪些人员?
193、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194、具体标识方法:
195、定密责任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具体职责是:审核批准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的密级、保管期限和知悉范围;对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尚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变更或者解除的决定;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先行拟定密级,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196、机关、单位定密应当坚持最小化、精准化原则,做到权责明确、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及时准确,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197、涉密人员离岗,离职主要有哪些保密要求?
198、书面形式的涉密载体,应在封面或首页做出国家秘密标志,汇编涉密文件、资料或摘录、引用属于国家秘密内容的应按照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