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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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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强化我司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想排查治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省、市、区有关工作指引,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4安全生产一线排查年度报告制度

3、3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依据该制度落实相关规左;

4、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5、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6、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7、第四条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8、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将各种不同的安全责任落实到负责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和具体岗位人员身上的一种制度。

9、群防群治制度

10、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12、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各个部门,协调任务重,难以由一个部门单独承担。因此,企业要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一般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定期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统筹、指导、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13、第三章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14、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需要企业内部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上对安全生产工作予以保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在企业安全生产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分析近年来发生的事故,企业没有设置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对一些危险性较大行业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较多的企业,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或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15、(2)各种单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6、第十九条 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17、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8、如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检查制度、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厂区交通运输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

19、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1、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2、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23、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

2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主要有以下几点:

25、(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26、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27、(一)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28、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29、第十八条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30、第十二条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31、答企业安全规章制度主要特点: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32、(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33、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3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管理制度;

35、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36、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37、4安全生产一线排查年度报告制度的执行:每年1月底前,主要负责人向区安监局报送上年度本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情况。

38、(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9、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40、安全六项机制是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41、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42、“四项制度”运行管理规定

4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44、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上可分为三大类:

4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46、1风险研判每日承诺公告制度

47、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48、群防群治制度是职工群众进行预防和治理安全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也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群众路线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企业进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

49、3安全生产主题教育每季度授课制度的执行:每个季度主要负责人讲授一堂安全主体教育课和学习讨论会,每个季度末月底前安全办及时将安全生产教冇授课记录的电子档案

50、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5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包括以下几点:

52、“四项制度”定义:

53、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能不能做好,关键在于主要负责人。实践也表明,凡是企业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的、亲自动手抓的,安全生产工作就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加强和改进,反之就不可能搞好。因此,必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促使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统一部署、指挥、推动、督促。《安全生产法》第五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十八条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包括: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

54、第十六条 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55、2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每月报告制度的执行:每月严格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月底前安全办及时将风险管控淸单、

56、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57、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58、范围本制化工企业范用内。

59、2安全办负责研究决左“四项制度”工作机制,组织或参与本制度各项专业工作及资料存档备查,提岀改进的意见或建议,并负责将有关资料及时提交政府上级主管部门:

60、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6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62、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和职业卫生制度;

63、第三条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64、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65、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66、1风险研判每日承诺公告制度的执行:每日10点前通过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如实填报公告承诺。

67、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负其责,这是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必须要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并建立配套的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6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69、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70、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71、制度至少应当包括:1.企业应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职责;(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4)安全生产费用;(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7)安全培训教育;(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9)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10)风险评价;(11)隐患排查治理;(12)重大危险源管理;(13)变更管理;(14)事故管理;(15)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16)消防管理;(17)仓库安全管理;(1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19)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20)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21)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等;(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等;(23)检维修管理;(24)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25)承包商管理;(26)供应商管理;(27)职业卫生管理,包括防尘、防毒管理;(28)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2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30)应急救援管理;(31)安全检查管理;(32)自评。

72、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73、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74、第十五条 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75、3安全生产主题教育每季度授课制度

76、第五条 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77、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要包括制度管理责任、人员管理责任、现场管理责任、事故报告责任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二)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操作规程及岗位标准化管理制度;  (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八)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九)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十)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十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三同时”制度;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十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档案管理制度;  (十四)其他符合本行业、本单位生产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生产经营单位要教育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  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4.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档案,依法进行重大危险源申报、评估和定期检测检验,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5.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根据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暂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每次安全检查的内容、结果、整改情况要记入台帐,并由检查人员、复查人员签字。  6.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区、生活区、储存区之间要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和仓库周边的安全防护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标志明显、符合紧急疏散要求的安全出口。  7.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同时必须坚守岗位,立即组织救援,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依法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8.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改善生产条件,提高保障水平,落实安全生产保障责任。主要包括投入保障责任、组织保障责任、技术保障责任、应急救援保障责任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障责任。  9.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安全生产投入必须纳入本单位经费预算。安全生产投入主要用于下列事项:  (一)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建设、改造和维护;  (二)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职业卫生条件改善和安全标准化建设;  (三)安全生产评价评估、检测检验、咨询论证等技术服务;  (四)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药品配备;  (五)安全检查所需交通工具、设备仪器、通讯器材购置;  (六)安全生产科技开发与应用、宣传教育和奖励;  (七)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及善后;  (八)安全生产保障所需的其他费用。  10.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模在3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和聘用具备国家注册安全资质的人员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11.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标准化达标有关规定,在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各岗位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对安全标准化建设持续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12.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一)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在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时,要同时编制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  (二)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设施的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  (三)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要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作出评价;  (四)安全设施的设计和竣工验收须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验收。  13.矿山建设项目、用于生产或者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为生产原料和设备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等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在立项前要依法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  14.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要做好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  15.生产经营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  1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可根据安全生产实际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运输、野外、矿山开采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7.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操作岗位应急处理措施。制定的预案必须予以公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无应急救援组织的单位,要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19.生产经营单位在改制、破产、收购、兼并、整合、重组等产权变动期间,产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要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产权变动合同中约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单位的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后果。  2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内容,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其他分管负责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管理处室、分公司、车间)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2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督促其他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组织事故救援,协助、配合事故查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2.生产经营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的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二)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查处作业过程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法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对服役使用的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定期组织检查和检测检验,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性、工艺流程的安全性和职业卫生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  (四)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监控,组织排除或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协助、配合事故查处;  (五)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23.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助主要负责人和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2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对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而导致的后果负责。  25. 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安全生产制度划分具体责任,逐级逐岗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考核。  2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列入经营管理人员业绩考察的内容。  27.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股东会、职代会的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工会和职工的民主监督。

78、制度安全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验收制度、整顿改进及奖罚制度以及安全事故报告 制度等内容。

79、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80、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81、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82、(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8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84、第十七条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8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86、1主要负责人负责统筹组织并实施本制度的落实:

87、2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每月报告制度

88、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89、.除制定《通用规范》要求的规章制度以外,还应制定包括以下内容的规章制度:工艺管理、开停车管理、设备管理、建(构)筑物管理、电气管理、公用工程管理、领导干部带班、厂区交通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等。

90、第二条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91、(二)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92、第九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93、第一章 总则

9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95、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96、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97、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98、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99、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100、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101、工作内容

102、这是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规定。

103、【章名】第一节事故分类与管理第四百零九条事故可分以下几类分别进行管理:

104、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05、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106、(三)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事故。

107、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四

108、第四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109、4各岗位人员必须依据该制度,自觉执行相关要求。

110、(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它是各工种、各岗位操作工的具体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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