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绩效考核
1、对考核不合格的监督人员,责令限期培训后,重新考核仍不合格的,应当调离监督工作岗位。属严重监督失职或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调离监督工作岗位,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2、2考核内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环境保护、技术创新六项
3、具有3年以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或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经历;
4、(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适应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工具等;
5、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的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地市级以上监督机构)不少于9人;县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的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县级监督机构,包括县级市)不少于3人;
6、工程质量优良率达到%以上,合格率100%10
7、负责协助总工办对开工前的每个项目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
8、具有工程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9、(一)不符合第七条有关规定的;
10、按照图纸施工出错率控制在%以内10
11、(一)地市级以上监督机构的监督人员:
12、对监督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岗位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并适时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继续教育培训。
13、第二章检查考核主要内容
14、(三)监督机构基本条件的符合情况;
15、(五)所监督区域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情况;
16、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7、(一)监督人员数量和工作情况不符合第六条有关规定的;
18、前台文员:工作计划表、工作流程表、述职报告、工作周报等等
19、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建立相应的考核管理档案。
20、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率达到%以上10
21、部门工作完成率达到100%10
22、(四)具备与质量监督工作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条件。
23、第二章 基本条件
24、(五)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情况。
25、(五)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监督执法的;
26、(二)所监督项目的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27、技术问题及时解决率达到%以上10
28、(四)未直接监督工程或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弄虚作假签署质量监督报告的;
29、工程技术资料归档率达到%以上10 定性指标1.工程技术操作规范性5 2.部门协调满意度5 3.工程费用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5 4.部门员工管理情况5 加分项及说明 本次考核总得分:分 被考核人考核人复核人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受控状态 编号 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核部门 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建立科学有效地内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 和经济效益,确保完成企业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考核实施原则 ⑴透明原则:考核流程、考核方法和考核指标是清澈明确的。 ⑵客观原则:考核依据是符合客观事实的,考核结果是以各种统计数据和客观事实为基础的。 ⑶沟通原则:考核者在考核时,需要与被考核者进行充分沟通,听取被考核者对自己工作的评价意见,使考核结果公正合理。 ⑷时效原则:员工考核是对考核期内工作成果的综合评价,不应将本考核期之前的表现强加于本次考核结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业绩或比较突出的一两个成果来代替整个考核期的业绩。 考核实施部门 行政办(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与日常管理。 考核实施 考核分类 企业绩效考核分为企业考核、部门考核和员工考核三个层次。 ⑴企业考核主要从企业经营目标、业绩目标和利润指标等方面进行。 ⑵部门考核主要从管理指标、客户指标、财务指标、质量指标、技术指标等方面进行。 ⑶个人考核主要从定量和定性两方面进行。 考核关系 在对员工的考核中,以直接上级对直接下级第考核为主,同时也根据考核内容以考核对象的不同做出适当的区分。 员工考评 ⑴自我考评:定期考核前,员工完成《自我报告书》送交直接上级,作为考核参考。 ⑵上级考评。 ⑶日常记录:直接上级负责为每一位员工填写《重要事件记录卡》,积累考评素材。 第7条管理人员考评 该类人员的考评方式分为一下四种: ⑴自我考评,撰写《述职报告》。 ⑵上级考评(直接上级)。 ⑶下级考评(直接下级)。 ⑷同级考评。 第8条考核结果反馈 直接上级将最终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人,双方就考核结果面谈。直接上级明确指出被考核人的成绩、优点及需改进的地方,听取被考核人的意见并详细记录,具体面谈情况如表所示。 面谈记录表 面谈参与人信息记录人 时间 内容信息记录 1、上一阶段工作中,取得的成功有哪些 2、工作中需要改进的地方在哪里 3、对此次考核有什么意见 4、你认为本部门员工谁的工作表现比较好 5、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说明:1、本表的目的在于了解员工对绩效考核的反馈信
30、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1、(三)因监督失职,所监督的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
32、监督人员专业结构合理,建筑工程水、电、智能化等安装专业技术人员与土建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相配套;
33、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4、第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以下简称监督人员)是指经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考核认定,依法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5、第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是指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委托,经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考核认定,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各参建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6、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37、铁路、交通、水利、信息、民航等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所属的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实施考核管理。
38、(三)取得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等工程类国家执业资格证书的,可不受上述(一)(二)中1、2条件限制。连续从事质量监督工作满15年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不受上述(一)(二)中1条件限制。
39、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40、组织建设项目的开工典礼及竣工验收。
41、第十一条 监督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
42、第十四条 对考核不合格的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对其调整和充实力量。
43、(二)工程监督覆盖率、所监督工程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44、经常深入工地,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工程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45、(四)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建立情况;
46、负责本部门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绩效考核,提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晋级、奖惩的建议。
47、(三)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48、工程部经理绩效考核表 被考核人姓名职位部门 考核人姓名职位部门 考核指标分值考核得分 定量指标
49、销售文员:产品价格表、流水帐单表、销售报表、绩效考核表、统计数据等等。
50、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严格按建设程序办理。
51、(六)其他有关规定内容。
52、参加监理例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各项专题会议、组织各项专项检查并对工程建设情况和监理工作做出评价和校正。
53、(二)不认真履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等有关规定的工作职责的;
54、工程图纸审核及时率达到%以上10
55、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6、加强本部门管理人员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思想理论水平、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尽职尽责完成各项工作。
57、项目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完成率达到%以上10
58、第四章 附 则
59、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进行考核管理和业务指导。
60、第六条 监督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61、(三)在监督工作中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
62、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机构和人员初次考核合格后,颁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格式的监督机构考核证书和监督人员资格证书。
63、负责项目总体进度、质量、成本的控制综合管理和协调,并做好与公司各部门工作的沟通与协调。
64、第十三条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65、行政文员:迟到登记表、计算机登记表、出差申请表、出差登记表、会议室使用登记表、报销单表、请假表、工资发放情况表等。
66、第三章 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
67、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及公司房产开项目实施全过程综合协调管理。
68、具有工程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69、工程部部长岗位职责(一)
70、(三)监督职责履行情况;
71、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和人员,应遵守本办法。
72、第一章总则
73、监督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并经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74、监督人员数量占监督机构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75%。
75、全面主持工程中各项技术方案的最终决策管理、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技术资料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要经济性、技术性文件的审核确认签发。
76、第七条 监督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监督执法知识,熟悉掌握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77、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78、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79、(四)因严重失职,导致重大质量事故,影响恶劣的。
80、监督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81、(二)县级监督机构的监督人员:
82、第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组织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培训工作。考核程序、绩效评价以及具体实施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细则。
83、(二)出具虚假工程质量检查监督报告的;
84、(一)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规定情况;
85、主持工程部全面管理工作。
86、为了强化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管理考评奖励激励机制,提高各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质量创优意识和安全管理责任风险意识,促进南坪铁路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考核的指导意见》、《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合同规定,南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87、第八条 监督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同级监督人员基本条件,熟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88、具有5年以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或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经历;
89、第十五条 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管理,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
90、1考核范围:所有参与南坪铁路建设的施工单位
91、第一章 总 则
92、(四)监督人员条件符合情况;
93、对监督机构每三年进行一次验证考核。
94、监督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95、第十条 监督机构考核的主要内容:
96、全面协调各参建施工单位的协作关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开展。
97、(一)具有一定数量的监督人员:
98、(六)其它失职或违法行为。
99、要准备很多的表格:维修单,会议签到表,电话报修登记表,工程部维修日报表,维修单及维修材料统计,重要机房巡查签到表,部门培训计划表,设备故障报告单,外协单位维修保养记录,设备维保派工单,各个设备保养表,下水道清理登记表,员工工作评估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