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点管理精选207句
1、(三)损坏文物古迹;?
2、跨行政区域的风景名胜区规划,按行政区划分别组织编制,并报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后,按前款规定程序分别报批。
3、风景名胜区内宗教寺庙的各种专项收入以及捐赠的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风景名胜区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所排污水,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水排放标准。
5、占用、征用或者转让森林公园经营范围内的林地,必须征得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同意,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办理占用、征用或者转让手续,按法定审批权限报人民政府批准,交纳有关费用。
6、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人民群众的意见,进行多方案的比较和论证。
7、计划、文物、旅游、宗教、公安、林业、环保、国土资源、物价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
8、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风景名胜区工作,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工作;跨行政区域的风景名胜区的建设规划,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9、第八章附 则
10、依前款规定占用、征用或者转让国有林地的,必须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11、森林公园经营范围内的单位、居民和进入森林公园内的游人,应当保护森林公园的各项设施,遵守有关管理制度。
12、(二)保护植被、加强绿化,维护生态平衡,落实环境保护、护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措施,并对重要景区、景点实施定期封闭轮休;?
13、第四章保 护
14、依前款规定占用、征收、征用或者转让国有林地的,必须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15、第十八条在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过程中,需要对风景名胜区性质、发展规模、总体布局、用地及功能分区、规划期限等内容作重大修改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原批准机关审批;需要对规划作局部调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16、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征求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意见。
17、第二十七条在风景名胜区不得开办工矿企业,不得建设铁路、站场、仓库、医院等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在一、二、三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各类开发区、度假区。
18、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设计,由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组织具有规划设计资格的单位负责编制,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报林业部备案。修改总体规划设计必须经原审批单位批准。
19、(二)捶拓碑碣石刻;?
20、详细规划的内容包括:景区特色,景点保护、建设方案,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旅游服务和其它基础设施布局,以及重要景观建筑的方案设计等。
21、全国A级旅游景区管理平台。
22、第十一条
23、展馆类景点:由属地政府文化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管理。若涉及文物的各类展馆要和国家文化管理司和下属文物管理局许可和接受监督。而博物馆根据规模和内容,由文物管理局、各级政府文化管理部门负责。
24、(一)国家级森林公园:森林景观特别优美,人文景物比较集中,观赏、科学、文化价值高,地理位置特殊,具有一定的区域代表性,旅游服务设施齐全,有较高的知名度;
25、提醒游客要热爱景区,保护当地的生态文明,不能毁坏。提高自我素质。
26、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
27、(二)省级风景名胜区,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提出设立申请和风景名胜资源评价报告,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8、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公园管理,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发展森林旅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9、(二)严格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持风景名胜区原有特色,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良性循环,防止风景名胜区人工化、城市化、商业化,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
30、第三十三条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的施工任务,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
31、景区相关部门要定期管理,加大对建设投入。
32、(二)省级森林公园:森林景观优美,人文景物相对集中,观赏、科学、文化价值较高,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代表性,具备必要的旅游服务设施,有一定的知名度;
33、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设立、规划、保护、建设和其他管理。
34、5A和4A的差别在于,4A只能代表国家级标准风景区,而5A景区代表的是世界级别的品质。5A景区评定则更加严格、更加细化,比如在交通、导游、卫生、接待量等方面都有硬性的规定。
35、(一)建立古建筑、古园林、碑碣石刻及其他历史遗址、遗迹等文物古迹档案、划定保护范围、设立标志,并落实避雷、防火、防洪、防震、防蛀、防腐、防盗等措施;?
36、我国旅游景点类型很多,即有文物景观,又有自然景观,有以室内内容为主的,有以室外内容为主的。如以文物为主的则由文物部门管,园林类的则由园林部门管,综合性的景区,则由文物、文化、旅游等多个部门管理。博物馆根据规模和内容,由文物管理局、各级政府文化部门管理。另外,各地在管理上也不完全一样,是根据本地的情况来划定。
37、(三)市、县级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由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38、根据旅游景点的类型不同,管理的职能部门也各不相同。比如:
39、如果你问题是指景点的上级单位:一般是旅游局或旅游委,也有农林局直管的景点。
40、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拆除违章建筑、限期迁出、恢复原状,并按建筑面积处每平方米三十元以下罚款;不能恢复原状的,按建筑面积处每平方米二百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41、第十三条
42、第三十六条风景名胜区的所有单位、居民和进入风景名胜区的游人,必须遵守风景名胜区的各项管理规定,爱护景物、设施,保护环境,不得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或者擅自改变其形态。
43、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定程序批准前,应当征求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意见。
44、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森林公园,是指森林景观优美,自然景观和人文景物集中,具有一定规模,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场所。
45、第十五条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按规定设置防火、卫生、环保、安全等设施和标志,维护旅游秩序。
46、林业部主管全国森林公园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公园工作。
47、(二)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详细规划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批,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8、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收取门票及有关费用。在森林公园设立商业网点,必须经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同意,并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向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交纳有关费用。
49、为了加强森林公园管理,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发展森林旅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50、第二十八条在风景名胜区从事新建、改建和扩建等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申领风景名胜区建设选址审批书,并按照程序办理有关计划、旅游、土地使用、文物保护等审批手续。
51、为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和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设立、规划、保护、建设和其他管理。风景名胜区管理必须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坚持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本条例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52、第十四条
53、第十二条占用、征收、征用或者转让森林公园经营范围内的林地,必须征得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同意,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办理占用、征收、征用或者转让手续,按法定审批权限报人民政府批准,交纳有关费用。
54、(一)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由省人民政府提出设立申请和风景名胜资源评价报告,报国务院审定公布;?
55、第二十四条风景名胜资源属国家所有。
56、第六章其他规定
57、(一)专用公路、索道、缆车、水库、广播电视和通信设施;?
58、第三章规 划
59、第十九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护制度,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及设施,落实保护措施和责任。
60、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加大对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和建设等方面的投入。
61、(1994年1月22日林业部令第3号,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2016年9月22日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修改)
62、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63、在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给予奖励。
64、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按规定设置防火、卫生、环保、安全等设施和标志,维护旅游秩序。
65、5A级景区内,导游员或讲解员均应具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本科以上不少于30%。要求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
66、(三)设置风景名胜区徽志的标志建筑;?
67、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出让或者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各自职责予以处罚。
68、旅游景点从业务上受旅游主管部门监督指导,隶属关系方面原则上是谁投资谁管理。
69、森林公园的撤销、合并或者变更经营范围,必须经原审批单位批准。
70、森林公园的开发建设,可以由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单独进行;由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同其他单位或个人以合资、合作等方式联合进行的,不得改变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的隶属关系。
71、(三)市、县级森林公园:森林景观有特色,景点景物有一定的观赏、科学、文化价值,在当地知名度较高。
72、第十条设立风景名胜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价,并按下列程序报批:?
73、(三)对古树名木登记造册,落实保护复壮措施;?
74、森林公园的设施和景点建设,必须按照总体规划设计进行。
75、第十七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界定的范围,标明界区,设立界碑。
76、如果你问题是指景点的下级单位:一般是办公室。
77、(四)砍伐、损毁古树名木或者擅自砍伐树木;?
78、第二十二条
79、总体规划的内容包括:风景名胜区基础资料与现状分析,风景资源评价,风景名胜区范围、性质和发展目标,分区结构与布局,旅游环境容量和游人规模预测,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等专业规划。
80、禁止在森林公园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
81、第三十四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保护进行综合监督检查,加强治安和安全管理,维护风景名胜区的正常管理秩序。
82、第九条风景名胜区按其观赏、科学、文化、教育价值和环境质量、规模及游览条件,划分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省级风景名胜区和市、县级风景名胜区。
83、第十五条
84、第十八条在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给予奖励。
85、(一)刻字立碑、设立雕塑;?
86、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对依法确定其管理的森林、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水域、景点景物、各类设施等,享有经营管理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87、(三)充分发挥景源潜力,展现风景游览欣赏主体,使风景名胜区有度有序持续发展; (四)综合权衡风景名胜区环境、社会、经济三方面的综合效益,正确处理风景名胜区自身健康发展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关系;?
88、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9、建立省级森林公园和市、县级森林公园,由相应的省级或者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90、第十九条破坏森林公园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91、第四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违章建设、毁损景物的,由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不能恢复原状的,可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92、(三)三级保护区内可以建设符合规划要求、与风景环境相协调的设施;?
93、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清理施工场地,并由建设单位负责恢复植被。
94、(五)加强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管理,防止水体污染。
95、森林公园分为以下三级:
96、第十八条
97、第三十条前条规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包括:?
98、经批准成立省级森林公园和市、县级森林公园,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林业部备案。
99、文物景观景点:由文物管理局管理;
100、风景名胜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101、第三条林业部主管全国森林公园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公园工作。
102、大力宣传里景区文化,感染游客。
103、(四)划定生态保护区域,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生长环境;?
104、第七章法律责任
105、自然景观景点:由各级风景管理局管理;
106、风景名胜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对原有建筑物进行清理整顿,对不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要求的建筑物限期拆除或者外迁。
107、第五章建 设
108、(三)市、县级风景名胜区,由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和风景名胜资源评价报告,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公布,并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09、第七条建立国家级森林公园,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图表、照片等资料,报林业部审批。
110、第十九条
111、未经林业部批准,不得将林业主管部门管理的森林公园变更为非林业主管部门管理。
112、在硬件的要求上,5A标准与4A相比只是从细节上、质量上要求更高更明确,而最本质的差别主要体现在文化性和特色性的要求上—“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贯穿于5A准则的主线,5A级景区更注重景区的人性化和细节化,围绕为游客营造舒适优美的旅游环境,标准制订了许多细则。
113、第十六条风景名胜区规划按照下列规定审批:?
114、第二十九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申领风景名胜区建设选址审批书,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15、(五)占用林地、土地或者改变地形地貌;?
116、第十五条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17、第十一条禁止在森林公园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
118、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风景名胜区,是指风景名胜资源比较集中、自然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游览条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定命名、划定范围,供人们游览、观赏、休闲和进行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区域。
119、第一条为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和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120、第十二条
121、(四)属市、县级风景名胜区其他建设项目的建设选址审批书,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122、第四条风景名胜区管理必须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坚持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
123、第三十二条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124、一、二、三、四级保护区范围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详细标定。
125、建设项目的设计布局、高度、体量、造型和色彩等,必须保持风景名胜区原有特色,并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126、旅游景点根据景点的特点和属性,有很多类型,不同特点和属性则由不同部门管理。即有一个部门管理的,也有多个部门管理的。
127、(六)筑路、围堰筑坝、截流取水。
128、第十七条森林公园的治安管理工作,由所在地林业公安机构负责。
129、建立国家级森林公园,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图表、照片等资料,报林业部审批。
130、第三十七条在风景名胜区从事商业、食宿、广告、娱乐、专线运输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确定的地点和划定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131、(五)捕猎野生动物和采集珍贵野生植物或者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生长环境;
132、第二章设 立
133、(一)属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一级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建设选址审批书,由省人民政府审定;?
134、你好,很高兴能为你解答。景区的建设不仅关系大众,还关系到文明生态。所以建议有以下。
135、第四十条风景名胜区实行售票的,必须严格执行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提高或者降低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门票价格。
136、(四)四级保护区内应以绿化为主,可以建设符合规划要求、与旅游服务配套的基础设施。
137、省级森林公园和市、县级森林公园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晋升为国家级森林公园。
138、本办法所称森林公园,是指森林景观优美,自然景观和人文景物集中,具有一定规模,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场所。
139、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省级森林公园和市、县级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省级森林公园和市、县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的审批,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140、(六)在主要景点设置商业广告;?
141、(一)依据资源特征、环境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统筹兼顾、综合安排;?
142、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风景名胜区从事下列活动:?
143、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144、在珍贵景物、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除必要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和其他工程设施。
145、第二十二条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风景名胜区从事下列活动:?
146、第一章总 则
147、采伐森林公园的林木,必须遵守有关林业法规、经营方案和技术规程的规定。
148、(一)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详细规划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49、森林公园的治安管理工作,由所在地林业公安机构负责。
150、园林类的景点:由园林管理局管理。若园林内有古迹文物的就和文物局或旅游局文化管理司公管;
151、本条第一款第一项,属于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属于省级风景名胜区和市、县级风景名胜区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
152、(二)开山、采石、建坟等;?
153、第十四条森林公园经营范围内的单位、居民和进入森林公园内的游人,应当保护森林公园的各项设施,遵守有关管理制度。
154、在国有林业局、国有林场、国有苗圃、集体林场等单位经营范围内建立森林公园的,应当依法设立经营管理机构;但在国有林场、国有苗圃经营范围内建立森林公园的,国有林场、国有苗圃经营管理机构也是森林公园的经营管理机构,仍属事业单位。
155、第十三条风景名胜区经审定公布后,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直属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有关部门及时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具体编制任务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
156、第十二条因风景名胜区设立影响区域内有关单位和个人生产、工作、生活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妥善解决。
157、(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158、(七)在非指定地点倾倒垃圾、污物;?
159、第八条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资源共享、设施共用、环境共保的原则,对风景名胜区进行统筹规划,科学管理。
160、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161、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未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确定的地点和划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162、第十三条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收取门票及有关费用。在森林公园设立商业网点,必须经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同意,并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向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交纳有关费用。
163、第十一条风景名胜区的风景名胜资源发生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该等级风景名胜区条件的,应当降低该风景名胜区的等级;已不具备风景名胜区条件的,应当撤销该风景名胜区。
164、第十六条
165、(三)属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内的其他建设项目和四级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省级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内的其他建设项目和三级保护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以及市、县级风景名胜区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的建设选址审批书,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部门备案;?
166、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林业法规的规定,做好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工作。
167、第二十条
168、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风景名胜资源损害的,依法予以赔偿。
169、第三十五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在风景名胜区入口处、景点和游客集中的区域设置规范的风景名胜区景点说明、地名标志、指路牌,在险要地段和部位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警示牌,定期对车、船、索道、缆车等交通游览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危岩险石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并根据风景名胜区的容量和条件调控游人规模,确保游览者安全。
170、第九条森林公园的开发建设,可以由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单独进行;由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同其他单位或个人以合资、合作等方式联合进行的,不得改变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的隶属关系。
171、车辆进入风景名胜区,应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在规定的地点停放。
172、(八)在禁火区内吸烟、生火、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
173、(三)恢复、建造、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塑造佛像、神像等宗教标志物;?
174、第五十条本条例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175、第十六条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林业法规的规定,做好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工作。
176、第二十一条
177、设在风景名胜区的所有单位,必须服从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并接受其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或者业务指导。
178、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设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按照本条例规定和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具体负责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
179、第十四条风景名胜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180、施工场地应当文明整齐,不得乱堆乱放。位于游览区内的施工场地应当设立围栏,确保游览安全。
181、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
182、第十七条
183、第三十八条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制度,明确职责,完善消防设施。
184、(一)出让或者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
185、第六条森林公园分为以下三级:
186、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林业部负责解释。
187、第二十一条对风景名胜资源按下列规定进行保护:?
188、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领取风景名胜区建设选址审批书或者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未经审查同意擅自建设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可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属不准建设的项目,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可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189、主要内容
190、(五)与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旅游规划等相关规划相互协调。
191、第五条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
192、本办法由林业部负责解释。
193、第二十六条在风景名胜区从事各项建设活动,必须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进行。
194、(二)属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内所有建设项目和三级保护区内的重大建设项目、以及省级风景名胜区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和二级保护区内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选址审批书,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95、第四条在国有林业局、国有林场、国有苗圃、集体林场等单位经营范围内建立森林公园的,应当依法设立经营管理机构;但在国有林场、国有苗圃经营范围内建立森林公园的,国有林场、国有苗圃经营管理机构也是森林公园的经营管理机构,仍属事业单位。
196、第二十五条对风景名胜区的国家专项拨款、地方财政拨款、国内外捐助以及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收益,必须专款专用。
197、(二)总建筑面积超过三千平方米或者占地面积超过二千平方米的建设项目;?
198、第四十九条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99、第三十一条严禁在风景名胜区规划批准前或者违反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索道、缆车等重大建设项目。
200、(一)一级保护区内可以设置必需的步行游赏道路和相关设施,不得建设与风景名胜区保护无关的设施;?
201、(二)二级保护区内应当限制与风景游赏无关的建设;?
202、(四)采伐树木、挖掘树桩(根)、放牧、采集药材和动植物标本;?
203、第三十九条风景名胜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负责指定区域内的清扫保洁工作。
204、第十条森林公园的设施和景点建设,必须按照总体规划设计进行。
205、破坏森林公园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206、第二十条对风景名胜区按其景观价值和保护需要,实行四级保护:?
207、景区管理委员会是指对景区经营、环保、治安、卫生等事物进行决策、执行、监督的组织机构。如果景区没有管委会,景区经营、环保、治安、卫生等事物无人牵头负责管理,将会形成群龙无首,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