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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阅制度

时间: admin 经典语录

1、四、学校图书不向外开放。外单位急需借阅,经校长同意可办理借阅手续。

2、三、管理员是阅览室管理的责任人。有权利和义务负责报刊、设施和环境卫生的管理与维护,制止不良行为。管理员要率先垂范、言传身教。

3、报刊阅读限于阅览室内,不得带出。阅读完毕,按管理员要求,归还到位,并当场领回借书证或学生证。

4、图书管理

5、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借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6、借阅图书时,须保持室内整洁和安静;严禁在书库里吸烟、随地吐痰和乱丢废弃物。

7、❹图书角借阅时间为:每天上午;归还时间:每天下午。

8、一、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9、七、图书室应以全开架借阅和半开架借阅为主

10、五、新添图书到室后,应及时验收、登记,并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11、遗失图书须以版本相同的书本赔偿并支付加工费2元。如抵赔原版书刊有困难则按原书价两倍赔偿。整套书如遗失一册,则按整套书的双倍赔偿。

12、五、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13、书库内的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读者可自由取阅。浏览完毕,须将所阅资料对号放回原处,并取回代书板。

14、七、进行爱护书籍的宣传教育,做好图书的防潮、防蛀的工作和图书修补工作。

15、二、借书证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1-3本图书,借期不超过10天。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16、❺若丢失或有破损要么买同样的书偿还,要么按图书价格的三倍赔偿。

17、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

18、六、为方便他人借阅并提高书刊利用率,每位读者一次取阅书刊不得超过4册,并请在该区阅览。

19、学生每人每次只可借5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20、六、未经同意,非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21、图书馆报刊阅览室对已办理借书证的师生员工开放。

22、管理员要做好财物管理工作,防火防盗。下班时关窗、关灯(电扇)、锁门。

23、还书:读者须将所借图书交还到借阅处,经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确认书籍未超期和完整无损后,方可离去。

24、借书期限,每次为一个月。如确实需要,可在到期前来馆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一个月。以续借一次为限。

25、书内有撕页或剪裁者,不超过三页,由读者本人复印装订,并酌情罚款

26、管理制度

27、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8、遗失图书书背袋或损坏书上条形码者罚款1-2元。

29、每次借书以一册为限。

30、六、加强书刊资料管理,师生借阅图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工具书和大型丛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对已借出书刊逾期不还者要及时催还,损坏、丢失书刊者按原价赔偿。

31、八、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离校时应交回全部借书证(借书卡),还清所借图书。

32、二、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33、(三)其它规定

34、进入书库必须出示证件,以证换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室查阅资料。

35、保持阅览室安静。不得大声谈笑、喧哗;不能使用外音播放器;移动电话应调至静音状态,接听电话应到室外;搬动桌椅避免发出噪音。

36、借阅书刊凭借书证(卡)或学生证,每人每次限借一本。

37、重污损或撕、缺页,照原价赔偿。

38、管理员工作职责

39、四、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发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

40、借阅制度

41、一、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借书卡,入学新生由班主任统一组织申请办理借书证。教职工和学生凭借书证(卡)借书。

42、图书借阅7天后方可归还图书。

43、❷借阅图书要登记清楚借阅时间、归还时间。借出的图书一星期内必须归还图书角,归还图书时管理员应检查图书的破损情况,经认可后方可登记归还日期。

44、四、凡被剔旧的藏书资料,都应在财产登记薄和公务目录上予以注销,并及时造好清册,一式两份,一份图书馆留底,一份报总务处备案。

45、处理方法

46、爱护报刊及设施。避免茶水、饮料等污损报刊,污染环境。避免随身物品磨损、划坏阅览室桌椅、墙壁、地面等。

47、三、图书室要进行财产帐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

48、三、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49、五、请爱护所借书刊,不得撕页,污损,丢失等;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将图书携出馆外,违者按《西安图书馆书刊污损、遗失及超期赔偿制度》执行。

50、读者要正确使用代书板,每人一次限取一册书刊资料,并以代书板代替所取资料的位置。

51、三、新书买到后,及时进行分类编目,尽快介绍出借。

52、借书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

53、三、剔旧的具体范围:1)内容陈旧过时的书刊。2)长期以来无人问津或很少有人借阅,流通率极低的书刊。3)复本过多造成积压的书刊。4)内容重复的图书资料。5)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或通知,内容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书刊。6)经过长期借阅周转,残破不全无法修复的书刊。

54、八、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行政或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55、阅览室是集体学习场所,提倡文明阅读。应保持言行及穿着大方、得体、文雅。

56、❶学生借阅图书由管理员负责,到管理员处登记,借阅图书时要轻拿轻放。

57、管理员要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得聊天、吃零食和处理私人事务。更不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8、外借册数:院士50册;教职工、博士、硕士12册;访问学者、特殊学生(竺可桢学院、医学院七年制学生、读者协会成员等)10册;企编教职工、离退休人员、本专科学生、校外读者5册。

59、书表面污损,根据清洁轻重,酌情处理。

60、三、凡不爱护图书,对所借书刊污损有以下情况者,均按本馆规定分别进行教育,处于罚款与赔偿。

61、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须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

62、二、凡愿意遵守西安图书馆读者管理制度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均可以办理《西安市公共图书馆读者证》。

63、❸图书角不向其他班级和校外开放。

64、二、图书室是学校书刊情报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服务的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室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图书室要提供师生所需要的情报资料和教育教学参考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65、补办借书证须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凭校牌或学生证自行到图书室办理补证手续。

66、管理员要负责日常卫生保洁和每周一次卫生大扫除;管理员要负责阅览室设施保管,凡被损坏的,要及时追查责任人,并报告修复。

67、四、工具书和善本书一律不外借,只限在资料室内查阅。

68、借出:读者在室内选书,不得将图书乱拿乱放,从室内中选好图书后持图书到借阅处,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管理人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读者。

69、八、图书室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并开展图书情报教育课、图书和图书室知识介绍、工具书使用方法、图书的选择和读书方法及读书卫生知识等方面的指导。学校应逐步开设阅读指导课并纳入教学计划,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电子阅读指导课,指导学生正确运用电子阅读系统。

70、四、做好师生借书工作,管好学生阅览室和教师资料室。

71、借出的书刊,遇到特殊需要,读者应根据图书馆的要求,主动到图书馆归还。

72、一、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建好三本簿册:1.图书种类登记册;2.图书分类登记册;3.图书借阅登记册。凡添置图书要及时上册,图书分类入柜,专柜保管,分类、号目整理有序。

73、六、借书证限本人或专人使用,应妥善保管,如发生代借、冒借等现象,概由领证人负责。借书证和借书卡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图书馆(室)将于每学期初集中办理补发手续。

74、外单位人员到图书室借书需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75、二、进入阅览室阅读书刊,要遵守管理制度,尊重并支持管理员的工作。

76、学生每次借书只能借一本。

77、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78、凡借阅本馆图书资料,一律凭本人借书证,不得代借(可代还)。

79、图书室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收回。

80、三、管理员要认真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师生借阅图书一般不得超过十天,超过十天需办理续借手续,超过三十天作遗失处理。对遗失者要追还书款。

81、对故意损坏报刊(含乱涂乱画,撕下或挖下书本扉页、内页者)及破坏财产的,视情节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原价的3-5倍赔偿。

82、二、凡确系丢失书刊,可购相同版本图书偿还或按下列规定赔偿:

83、七、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20倍赔偿。图书馆(室)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84、损内页和封面并有撕破现象,按书价20%–50%赔偿。

85、一般文艺书籍按原价2-3倍。

86、七、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87、二、每张读者证每次可借图书4册,借期30天,可续借1次(30天);优惠读者证每卡每次可借图书4册,借期60天,可续借1次(30天);每张读者证每次可借5册期刊,借期10天,可续借1次(10天);优惠读者证每卡每次可借5册期刊,借期20天,可续借1次(10天)。

88、对不慎损坏的报刊和设施要勇于承担过失责任,主动征询管理员意见,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89、(一)借书制度

90、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图书室,不得将书包、雨具和私人书刊带入库内,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内。

91、四、《西安市公共图书馆读者证》类型与功能:

92、凡我校教职工和经正式注册入学的学生都可按规定凭有关证件申请领取借书证。

93、八、认真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94、一、阅览室是读书的圣地,是求知的摇篮,是文明的场所,应时刻保持安静、整洁、美观。

95、二、剔旧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准备剔旧的书刊先广泛征求有关人员的意见,再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96、读者离校前,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交回本馆,否则本馆不予签盖离校证明。高三学生须在5月1日前还清书籍,否则暂缓发放毕业证书。本校师生员工不得将借书证借给非本校师生使用。

97、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是图书馆根据教学需要,为广大师生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

98、四、书刊损坏赔偿、罚款规定

99、五、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100、图书借阅20天后可续借,续借次数仅限一次,自续借之日起,续借期限为30天。

101、五、及时做好书报刊订阅工作,月底、年底做好收、装、订保管工作。

102、图书封皮有污损,有乱写乱画或撕页者罚款1-2元。

103、五、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工作,每月清查图书一次,填写图书变动情况表,室内保持清洁,搞好清卫工作,柜窗上不积悬灰。

104、借书证要妥善保管。如有涂改、缺角的,均属无效,不得使用。

105、一、中文文献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凭《西安图书馆读者证》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借阅区;哲学、宗教借阅区;社会科学C-H借阅区;文学艺术;历史地理;自然科学;综合性图书借阅区及少儿活动区;期刊借阅区借阅图书和期刊。

106、二、掌握新书出版信息,添购书籍,充实书库。

107、普通读者证:交纳押金100元即可办理普通读者证。一次可借阅4册图书,借期30天,可续借1次(30天);一次可借5册期刊,借期10天,可续借1次(10天);可远程免费使用西安图书馆数字资源。

108、图书室开放时间:周一、五中午12:00——14:00;周二、三、四下午15:00——17:30。

109、五、开架借阅图书的几点要求

110、四、读者每次办理借书手续时,请将所有书刊当面检查,如有破损应及时在服务台向工作人员声明,并由工作人员加盖破损章后方可借出。

111、对丢失、损坏的图书,可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112、对于因个人过失而丢失、污损的报刊及损坏的财产,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原价赔偿。

113、一、西安图书馆实行免费开放制度,普通文献资料阅览、外借均免费。阅览图书无需办证,在各阅览室可直接阅览。如需外借图书,或在馆外远程使用馆藏数字资源,需办理《西安市公共图书馆读者证》。

114、优惠读者证:交纳押金100元,年龄在65岁以上读者凭老年证或者身份证,残疾人凭身份证和残疾证即可办理优惠读者证。一次可借4册图书,借期60天,可续借1次(30天);一次可借5册期刊,借期20天,可续借1次(10天);可远程免费使用该馆数字资源。[13]

115、对管理员工作有意见可以以适当方式提出,也可以将书面意见投入“意见箱”。

116、(二)借书数量及期限

117、凡我馆读者来馆借阅书刊,一律凭本人借书证。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一旦发现,应予扣证,由本人凭有效证件前来领取。

118、管理员要严格执行报刊入室和借阅手续,并认真检查每份回收报刊是否有污损。对丢失、损坏的报刊,若不能查明责任人的,应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119、遗失赔偿制度

120、当年新购各类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

121、借阅范围:本馆出借图书以普通图书为限,特藏书(善本书、线装书等)、样本库藏书及参考工具书等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122、五、对被剔除的书刊可分别采取调拨、交换、削价处理和报废等方法处理。剔除工作每二年可进行一次,并做好总结工作。

123、管理员应及时将新报刊上架,并收存过期报刊。年度结束,分类整理报刊、列出清单,经采编室负责清点验收后入过期书刊室。

124、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10册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

125、系列图书丢失其中一册,按全套书价3-5倍赔偿。丢失单本期刊,按本刊全年总价2-4倍赔偿。

126、六、经常做好书籍、资料,及时送各相关教研组。

127、二、严格安全措施,防霉、防蛀、防尘、防鼠咬。

128、图书馆图书(对教职工及学生)实行全开架的书库管理方式。读者入室必须交验本人借书证,无证不得入室。

129、一、借书

130、一、剔旧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131、三、借书规则

132、一、图书馆借书须知

133、必须保持书库内书刊排列的秩序和整洁,书刊看后不借要放回原处或平放书架一侧。

134、三、读者可根据需要续借书刊,每册书刊允许续借1次,过期未还图书及被他人预约的图书不办理续借手续。

135、一、严格执行图书馆、阅览室的规章制度,保持馆内的清洁卫生和良好秩序。

136、未办好借阅手续的书刊,不得携出室外,如有发现,将视为窃书;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面批评教育,或本人作出检查,或报告学校给予全校通报等处罚。

137、四、处罚:

138、不得在阅览室吃零食,不得乱扔瓜果皮壳和纸屑等垃圾。

139、图书借阅制度

140、借书证如遗失,应及时来馆挂失,如挂失后找到了原有借书证,应到本馆注销挂失。如补证后又找到原借书证,须将原证交回本馆。如发现仍用原证借书者,作违纪论处。

141、一、为加强中小学图书室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42、二、图书馆借书证发放和使用规定

143、三、教师借阅与本学期所任课程相关的专业书或专业参考书,借期四个月,到期全部归还。

144、六、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145、借图书超期者,每超期一天罚滞纳金0.10元。

146、未按借阅制度擅自将图书带出图书馆者,即按偷书论处。

147、新生办理借书证应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或由图书馆采集学生电子照片信息,集体制作借书证。

148、确因重要资料复印需要带出报刊者,应与管理员协商,交纳押金后办理借出手续,且必须在一天内归还。

149、三、《西安市公共图书馆读者证》须凭本人身份证办理。

150、一、凡借阅本馆书刊有污损或遗失,应由借书人或借书单位负责赔偿。

151、图书馆管理制度

152、四、学校要经常添置更新图书,不断丰富藏书品种,提高室藏图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复本量过多,利用率低下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严禁购买、介绍、使用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书刊、音像制品。

153、七、请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严禁吸烟、饮食、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手机等通讯设施请置于静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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