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安全小常识精选229句
1、当政府举办的学校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金额大于校方责任保险的赔偿金额时,其差额学校承担有困难的,由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2、第三章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
3、(六)拒绝、阻挠学生伤害事故的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隐瞒事实*的。
4、第二十六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将受伤害学生就近送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并及时通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保险公司。
5、学校举办者和学校不得将操场等教学场地用于停放校外机动车辆,将校舍、场地以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设备用于其他用途的,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危害学生人身安全。
6、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插拔电源插头时不要用力拉拽电线,以防止电线的绝缘层受损造成触电。
7、(二)定期对学校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学校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8、第2篇珍惜生命安全出行
9、这是人们的错。国家给了我们交通安全的保障,得失我们往往却只顾自己的方便,只顾自己的利益,并未能好好的遵守交通法规。大家想过如此的后果会是怎样的吗?
10、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期间,以及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以下简称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适用本条例。
11、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根据自身的认知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12、(十四)对监护人书面告知以及学校自行发现的有特异体质或者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给予必要的照顾,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13、(七)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14、(十五)对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以及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突发疾病或者人身受到伤害的学生及时予以救助;
15、(二)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生活服务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16、(六)设置影响学生安全或者正常通行的设施设备的;
17、通常水也是导电的:电器用品要注意不要沾上水,所以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
18、第三十四条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费用的范围和标准,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确定。
19、二是要检查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的线路。
20、第四条学校应当依法履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21、了解电流通过人体会造成伤亡:凡是金属制品都是导电的,千万不要用这些工具直接与电源接触。如:不用手或导电物(如铁丝、钉子、别针等金属制品)去接触、探试电源插座内部。
22、不要在一个插座上使用多种电器;
23、让我们把“交通安全”这四个字在心里永远扎下根,让全世界人民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事故永远在我们生活中消失,让我们的明天充满鲜花,充满阳光。那么,交通安全便是你最好最好的朋友,它将永远保护着你,带给你幸福。让我们争做文明守法的好少年吧!
24、(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已尽告诫、制止等义务,但学生拒不改正的;
25、凡是金属制品都是导电的,千万不要用这些工具真接与电源接触。
26、第十九条鼓励和支持志愿者协助有关部门和学校做好学生伤害事故预防工作,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27、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像颗威力十足的炸药,一时大意,这颗埋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炸药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悲苦。所以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
28、我们中小学生不要私自玩电,特别是当家里没有人时,一定要把所有的电源都关闭或拔掉。
29、教育儿童不玩火,家中打火机和火柴应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30、见到脱落的电线时,千万要躲远。对于裸露的线头,更不能用手碰。
31、居民楼院“三禁”:禁楼道堆放杂物、禁楼道停放电动车、禁管道井堆放杂物。
32、(十一)建立学校门卫管理等内部安全保卫制度,由专职保安或者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门卫和其他保卫人员,对进入学校区域的来访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
33、第五条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公正、合理、及时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
34、汽车要配备灭火器,汽车的电路油路要经常检查。
35、第四十一条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校可以依据学籍管理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6、第十条国土资源、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及其周边区域的危及学校建筑物、活动场所、通道等安全的山体、水流进行定期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告知有关部门或者学校采取禁止使用或者通行、限期整改、设置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等措施。
37、切勿在走廊、楼梯口等处堆放杂物,要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38、(七)依法应当制止和查处的其他行为。
39、不玩火,不玩弄电气设备。
40、(一)在学生上学和放学时段,加强对学校周边区域的巡逻,及时制止和查处危害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41、交通法规规定,做到行车安全必须具备两个最基本的条件:一是无牌无证的车辆不能上路,二是年满18岁并考取了相关驾照才有资格驾驶车辆。然而,交警在上路巡逻执勤时发现,有相当部分的车辆“三证”不齐,一些还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学生也骑车上街。看来,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问题任重道远,如何让中小学生平平安安上学,高高兴兴回家呢?
42、第三十六条学生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受到伤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侵害人、不能确定侵害人或者侵害人没有赔偿能力的,相关受益人应当在受益范围内对其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43、第二十八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通知保险公司参与;学校无法调查处理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发生重大学生伤害事故,由学校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教育、公安、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4、(一)建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对学校安全有危害的项目的;
45、学校应当利用家长会等形式,指导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心理疏导,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46、(三)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47、第七章附则
48、(十二)建立学生请销假制度,对学生请销假进行登记;
49、在交通安全的维护上,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生命可贵却脆弱,希望人人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我们生活的环境更安全更美好。
50、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根据不同年龄的学生的认知能力、身心特点、民事行为能力,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以及自我保护和自救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51、饮食安全。不买不吃不新鲜的,腐烂变质的食品。
52、在学校内施工作业、参观访问或者开展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学校的安全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53、第四十条学校教职员工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十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5、不要随意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插头等。哪怕安装灯泡等简单的事情,也要先关断电源,并在父母的指导下进行。
56、第二十二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57、(四)教育教学活动期间,是指在校内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活动期间,寄宿制学生住宿期间,以及学校组织安排的校外活动期间;
58、学习用电常识,不要用硬的物品接触电源,也不要用人体某个部位接触电源,以防触电。
59、取暖器、电炉、电热毯等取暖设备因长期使用,易造成局部发热而起火。购买取暖电器产品时,一定要买经国家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品质可靠的产品;取暖器不宜连续使用时间过长,离开时随手拔掉插头;保护好电器导线,防止出现弯折破损。
60、有一天深夜,我和妈妈在回家途中,看到一个触目惊心的景象,路上七零八落的躺著几辆四分五裂的机车,远处另有一辆撞上安全岛扭曲变形的自用小客车,白布下面复盖著一条曾经花样年华般的生命,不久,传来家属呼天抢地的哀号声。那情景我永远忘不了,那画面也时时在我们生活周遭反覆的上演著,我忍不住要问:难道那些酒后驾车的人没有家人吗?为了逞一时之快而家毁人亡,值得吗?
61、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依法对学生伤害事故进行的调查处理,不得侮辱、殴打、恐吓学校教职员工、学生,不得侵占、损毁学校的教育教学、生活服务设施设备和其他财产,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62、不要乱插、私接电源,特别是不要用湿手去插电源插头。
63、我建议定期或不定期选派民警或教师劝导员在交通复杂的学校门口或路口维持上、放学高峰的交通秩序,保障“绿色通道”安全畅通。同时将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列入学校管理的内容,每所中小学平时就必须按照验收考评标准抓工作,并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内容之一。建议小学生上放学实行“排路队”和戴“小黄帽”的方法,把同路、同方向的学生编排成队,由教师护送过马路,保证学生走路安全;在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或组织春、秋游时,严格规范审批手续,把好审批关,坚决制止病车、超载车运送学生,保证学校师生的交通安全。同时,加强了对学校及周边交通环境的整治,坚决取缔校园门口摆摊设点、占道为市等妨碍学校师生通行的违章行为。为广大师生创造了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64、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有义务配合学校落实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
65、一是要经常检查用气设备检查,以防出现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
66、(三)提供与学生的学习、生活有关的物品和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
67、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新建中小学校的网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中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治地质灾害。
68、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伤害事故预防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69、(一)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学生伤害事故预防措施不落实,经有关部门督促限期改正而逾期未改的;
70、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处理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保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71、学校应当依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合理安排军事训练的时间、科目和强度,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72、(十七)发现学生行为可能危及自身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73、发生违法犯罪活动、交通事故以及出现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等情况的,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公安、卫生等部门。公安、卫生等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对于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疫情、中毒等情形,学校应当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依法落实防控措施。
74、在放学、上学的路上,特别注意路边的电线是否有脱落,见到一定要躲开。
75、(四)在校园周边两百米范围内设立歌舞、电子游戏、互联网上网服务等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的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的;
76、(二)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习、考察等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文化娱乐和其他集体活动,应当与学生生理、心理特点相适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专人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77、第三十八条禁止将校方责任保险费用向学生摊派。
78、啊!又是一场悲剧!人行道上,一辆摩托车疾速行驶,将一位老奶奶撞倒在地,老奶奶立马气绝身亡。我不明白,摩托车司机为什么不按道行驶而偏偏要闯入非机动车道呢?只是图方便、图省事,却致使又一个宝贵的生命离开了这个世界。而这又会使多少人为受害者伤心泪流,使家庭因之而破碎啊!
79、(二)学校教职员工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
80、消防车通道是保证消防车辆扑救火灾、抢险救援的专用通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81、第十二条学校举办者和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的校舍、场地以及其他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
82、(十六)改变放学时间以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有未到校、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情形时,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83、第二十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据过错责任原则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4、第四十四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为:
85、第三十条教育行政等部门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指派专人负责,调解时可以邀请其他学生家长、法律专家、社区服务工作人员等社会有关方面人员参加,听取他们的建议、意见。
86、不乱丢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 3、不乱接乱拉电线,电路熔断器切勿用铜、铁丝代替。
87、(六)重大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发生学生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两人以上,以及三人以上集体性受伤害事件。
88、(三)在学校附近设立学校标志,并在学校门前路段设置车辆禁停、警示、限速等标志标线,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维护交通繁忙路段学校出入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89、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身边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96119进行举报投诉。
90、(五)瞒报、缓报或者谎报学生伤害事故的;
91、我们家附近有一个小女孩,她的爸爸就是因为一次交通事故而离开了她。小女孩家里并不富裕,但是她和爸爸妈妈一起生活得很开心。每天早晨起来,妈妈都会给她和爸爸做上一顿美味的早餐,一家人很温馨。吃完早餐,爸爸骑车送她去上学。一路上,父女俩总是有说有笑。放学后,不管风雨多大,小女孩总是看见爸爸耐心地在等待着。回家的路上,小女孩总是开开心心地向爸爸诉说学校一天所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
92、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伤害事故的防范,并履行下列职责:
93、二是家庭中的线路老化容易发生火灾等安全隐患。
94、第二十九条对学生伤害事故的民事赔偿事项,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处理,或者向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等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95、(八)对因患有疾病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教育教学及辅助工作的教职员工,应当及时调离相应的工作岗位;
96、注意天然气和煤气灶的安全,确保阀门关闭;
97、(三)学校的举办者,是指举办学校的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民办学校的出资人;
98、(一)开展体育、实验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省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学要求,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99、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自伤害事故处理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向其所在地教育行政等部门报告;重大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结果,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等部门应当自伤害事故处理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部门报告。
100、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啬的,他只赐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
101、第一章总则
102、第四十二条当事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3、(一)侮辱、殴打、恐吓学校教职员工、学生的;
104、说了这么多,我想大家应该知道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了。那么,就请大家“保护生命,拒绝违章”,珍惜自己的生命吧!
105、(五)在具有危险性的教育教学、生活服务设施设备上和校内施工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106、春节临近,外出旅游请注意消防安全。出门前,查找家中消防隐患,清除室内阳台、楼道可燃物;关闭电器、燃气开关;紧闭窗户,谨防室外飞火引发火灾。
107、(三)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负有主要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108、说了这么多,我想大家应该知道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了。那么,就请大家“保护生命,拒绝违章”,珍惜自己的生命吧
109、雷雨天气,千万不要站在树底下避雨,以免遭到雷击。12、暴风雨吹落了电线,有人不幸被电击倒了,千万要伸手去拉触电者,正确的方法是用干木棍等绝缘的物品,挑开电线,并告诉大人,通知有关部门。
110、小学生安全知识内容:
111、火灾逃生“三忌”:忌惊慌失措、忌贪恋财物、忌乘坐电梯。
112、第十六条学校教职员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有侮辱、歧视、体罚或者变相体罚以及其他伤害学生的行为,不得在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113、(三)明知学生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但未及时书面告知学校的;
114、有一天,小女孩的爸爸像平常一样到学校去接小女孩。然而,一辆迎面而来的大卡车由于违规行驶,把小女孩的爸爸撞倒在地,爸爸当场就死去了。一刹那间,死神就夺走了他的生命,他多么希望自己还活着,他多么希望陪在小女孩身边,他多么希望能够看着女儿长大……小女孩并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已经去世了,她还是像平常一样在学校门口等她的爸爸来接,等了好久,还是没人来接她,小女孩心里想:为什么到这时候爸爸还没来接呢?是不是出事了?还是家里有什么事?小女孩心里很着急。当小女孩得知自己的爸爸已经死去,她似乎傻了,她扑在爸爸的尸体上不断哀求:“爸爸快醒醒!我要爸爸!我要爸爸……”她多么希望这场交通事故没有发生,多么渴望爸爸能够醒来,象平常一样用自行车载着她上下学啊!
115、当事人均无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原则,由当事人适当分担经济损失。
116、(五)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以及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突发疾病,学校已经及时采取救助措施的;
117、第四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履行相应职责,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或者在学生伤害事故调查处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8、生命是宝贵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爱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爱惜生命的一部分。现在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于非命的人太多了,难道他们不是死的太冤枉了吗?我曾经就听说过这样一则交通安全事故:那是一个晴朗的日子,我和妈妈在方塔街上散步。突然,一辆车“唰”地一下擦肩而过,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男孩骑着自行车,不知要去哪儿,由于他骑得太快了,差一点儿就撞上了斑马路上的行人。行人劝他不要骑得那么快,可他不听劝告,继续骑他的“飞车”,脸上不时露出得意而急促的神情。我想:这个男孩可能是有什么急事吧!要不然他怎么会骑得那么快呢?但这样很有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的。果然不出我所料。我和妈妈在一个拐弯的地方,看见许多人围在路中央,我们就带着好奇心走了过去。“啊”我不禁惊叫起来。这不是刚才骑“飞车”的那个男孩吗,他怎么被车撞了?我听见旁观者议论纷纷,“唉!这孩子这可怜啊!刚才不小心撞上了一辆大卡车,连人带车一起飞了出去。”“如果这个孩子车骑得慢一点,如果那个开车的开慢一点,如果……”可是,再多的“如果”也不能使这朵已经完全凋谢的蓓蕾重新开放。这个男孩的父母不知为这个倒在血泊中的孩子操了多少心,可现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离去,让父母悲痛万分……
119、节庆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加强安全巡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120、第十八条为学校、学生提供教育教学、实习和生活设施设备、场地,以及其他与学生学习和生活有关的物品和服务的学校举办者以外的单位、个人,应当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所提供的设施设备、物品、场地和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
121、(二)教职员工,是指校长、教师以及学校的其他职工;
122、(六)学生因自身原因或者相互之间的过错导致伤害或者死亡的;
123、遇到雷雨天气,要停止使用电脑,电视机等电器;
124、看!那辆超载的大卡车正吃力的前进着,司机见了红灯也不停车,随意乱闯,只是为了赶交差,得一笔工钱,不顾违章的后果。可这位司机知道吗?只是为了这么一笔工钱违反交规,一刹那间就很有可能会葬送生命,而这无价的生命又岂是金钱可以买到的?看!那场悲剧终究还是上演了,鲜血染红了车轮,受害者的亲人悲痛万分……
125、明火照明时不离人,不要用明火照明寻找物品。
126、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人不承担解决受伤害学生及其亲属的户口迁移、房屋调配、工作调动等与学生伤害事故无关的事宜。
127、不要将电吹风、电暖器之类的用品拿进浴室使用。
128、珍惜生命安全出行
129、(二)侵占、损毁学校教育教学、生活服务设施设备和其他财产的;
130、第五章伤害事故的损害赔偿
131、宾馆、饭店、商市场及公共娱乐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及时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132、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总电源。
133、交通事故是那么可怕,一刹那间,就夺走了人的生命。现在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马路越来越拥挤,同时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每年,有多少的生命被夺走,有多少个家庭被破坏,有多少人要失去亲人了。如果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交通规则,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我相信一定可以避免很多悲惨的交通事故。让交通法规在我人们心中生根吧,让我们牢牢记住:遵守交通规则就是珍爱生命!
134、第四章伤害事故的处理
135、第二十一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136、曾几何时,由於大家缺乏正确的交通观念和守法的习惯,台湾这个美丽之鸟、婆娑之洋,早已成为一个车祸之岛了。我曾经和爸妈去过东京、雪梨和新加坡,看到这些城市有条不紊的交通秩序和完善的交通设施,就想:为什麼他们能我们不能?爸爸常常说:从台湾街头热心的交通义警,和热心叩应广播路况报导的民众,可以看出台湾社会仍然充满丰沛的爱心,只要政府能登高一呼,唤起全民共识,人人本著一颗爱心、行车上路时时为别人著想,确实遵守交通规则,珍惜自己的生命,也珍惜别人的生命,醉不上道,体认「平安」是回家最快速的路,即使是我们走路族的小学生,穿越马路也要遵守交通号志,必然可将车祸的发生率减到最低点。
137、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138、第十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学生军事训练规范和安全事故预防制度,明确训练的科目、形式、课时、教员、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责任,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军事训练的安全保障工作。
139、受伤害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可以参加学生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有权了解学生伤害事故及相关调查处理情况,学校及有关部门应当如实告知。
140、有关人员解释:热天上高速也必须系安全带?一些咨询的司机说大热天上高速系安全带更热,能不能不系?据统计,发生交通事故后,前排司乘人员如系安全带可有效减少70%的伤亡。安全带是为车辆发生意外后专门保护前排乘坐人的生命免受伤害而设计的,能有效地保护前排乘坐人避免二次碰撞。目前天气炎热,一些人在行车时图一时凉快不系安全带,实际上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
141、家中不可存放超过0.5公升的汽油、酒精、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142、三是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隐患。
143、经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反悔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144、一是家庭使用的煤气和燃气容易发生泄露的安全隐患。
145、家庭消防安全“四件宝”:灭火器、防烟面具、手电筒、灭火毯。
146、(五)人身伤害,是指死亡,肢体残疾,组织器官、精神功能障碍,以及其他影响人身健康的损伤;
147、学会看安全用电标志:红色:用来标志禁止、停止的信息,遇到红色标志,应该严禁触摸。黄色:用来标志注意危险。如“当心触电”、“注意安全”等。
148、(九)依法履行消防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49、此外,政府更应以身作则,尊重每一个生命,才能洞烛先机,制定完善的交通法令,彻底执行,规划方便的捷运系统,设立完备的交通硬体设备。政府对民众有爱,就能防范一切於未然,类似高屏大桥的断桥事件将不再发生。
150、离家或睡觉前要检查用电器具是否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
151、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应当加强对载运学生的车辆、船舶的安全管理,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船舶,及时制止和查处超载等违法行为。
152、鼓励和提倡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53、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学校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指导学校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有关应急预案和学生伤害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154、第六章法律责任
155、(三)进行有污染环境以及其他影响学校和学生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156、第二十四条因学校和学生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由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学校有未尽职责范围内相关义务的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制止或者防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157、第二十三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经履行教育、管理、保护职责的,学生或者其监护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158、(十三)建立健全住宿学生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做好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
159、(四)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160、(三)学生在非教育教学活动期间擅自进校或者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的;
161、宽阔的马路,先进的道路安全设施,一直在更新的交通法规,难道真能对交通安全起到持久稳固的作用吗?如果是,那为何交通事故还是年年不断的频繁发生?可见交通安全保障并没有达到真正的效果。而这究竟又是谁的错呢?
162、班主任应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落实安全措施,着重进行防水、防电、防火、防毒、防爆、防骗、防盗、防病和防攻击等知识的宣传及交通法规、卫生知识、心理健康、安全常规等知识教育,在以下诸方面开展具体的安全教育:
163、(二)依傍学校围墙搭建建(构)筑物的;
164、(四)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导致损害加重的;
165、(一)中小学生,是指在国家或者社会力量依法举办的全日制的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受教育者和在其他学校全日制就读的中等教育阶段的受教育者;
166、四是家庭用水和饮食安全。解决措施主要是:
167、(十八)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抢险、救助、防护措施,优先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168、使用液化石油气、煤气、天然气等烧水做饭时,要有人看守,不远离厨房。燃气阀门、接头和管路连接要牢固,松动、老化要及时维修、更换。不能用明火查漏,可以用肥皂液查漏。
169、第二十七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立即向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接到学校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170、不玩火,不玩弄电器设备;
171、做到人离开时,先拿掉覆盖物再断电,幼儿不能独自使用电炉取暖。同时,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时间不要过长,多个插头不能插在同一插座上,因为共用一个插座,加起来的功率可能超过插座的负载能力,容易烧坏插座和插头,酿成火灾。
172、第十七条学校应当主动向新入学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了解其身体健康情况。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学校,并向学校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与疾病有关的书面材料;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告知的,可以委托他人告知。涉及学生隐私的,学校应当保密。
173、(七)对有危险性的设施设备、教学科研实验仪器、辐射材料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并对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统一收集、分类贮存,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理;
174、传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现在是非常时期,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和家人,常开窗可以换新鲜空气,对身体有好处。
175、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的领导,建立教育、公安、文化、体育、卫生、环境保护、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建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学校安全管理协作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
176、生命是惟一的,是宝贵的,世界因为有了生命而变的精彩。您的生命,您珍惜吗?要想生命得到保障,那就请您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
177、《小学生安全知识》主要讲述关于小学生遇到紧急情况时的一些处理方法和预防措施,以及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和注意事项。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生命是学习的第一基础。安全问题千万不可忽视,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在学生中发生。
178、医疗机构对受伤害学生应当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不得拒绝、推诿或者拖延。
179、(四)对所选择的实习单位和向学生提供设施、设备、物品和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审查其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必要的安全保障条件,提供的设施、设备、物品、服务是否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
180、第二十五条实习单位或者向学校、学生提供设施设备、场地、交通工具、食品以及其他物品和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因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学校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181、交通安全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
182、(二)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擅自离开教育教学活动区域,学校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
183、要保证楼道走廊的适当空间;
184、第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的食品、饮用水的卫生状况以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学校改进卫生工作,加强对为学校及学生提供服务的生产经营者的卫生监督管理。
185、现在城市交通繁忙了,像这种悲惨的交通事故在国内多如繁星,因为我国交通事故死伤率居世界第一。所以,无论交警在不在场,我们都要自觉的遵守交通法规。例如:过马路要看清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要走人行横道,不得翻越交通护栏;未满12岁的儿童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能在马路上三五成群地玩耍和嬉戏……我们小学生不仅自己要遵守交通法规,而且发现有人违反了,应及时地批评、劝阻。
186、生活中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187、第三十五条因学校教职员工在履行职务中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进行追偿。
188、谁没有家人呢?谁愿意痛苦过一生呢?虽然「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但是
189、(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公共行为准则、学校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纪律,实施了按其年龄、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可能危及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的;
190、(一)学生在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191、(六)加强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当停止使用,及时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予以维修或者更换;
192、(八)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或者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193、交通安全
194、(四)学生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其监护人未书面告知学校,而学校又难以知道的;
195、(五)法律、法规规定学生或者其监护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其他情形。
196、第三十七条政府应当组织学校办理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省财政统筹支付。
197、第四十五条幼儿园中的儿童以及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的中小学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198、电闸盒旁,危险重重:别在电闸附近玩耍,不可随意动闸,以免发生短路,漏电等危险。
199、新学期一开始,为确保学校师生上放学的道路交通安全,维护校园的教学、生活秩序,与学校一道一方面加强对校园内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另一方面加大学校“绿色通道”的建设和学校周边交通环境的整治。以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自防自护能力,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据了解,每年因各种事故,数以万计天真无邪的儿童少年死于非命,而因交通意识缺乏和淡薄引发的交通伤亡事故,在中小学生伤亡事故中占有较大的比例。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牵涉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需要交警、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负责,齐抓共管。
200、(三)法律、法规规定学校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其他情形。
201、(五)在学校门前及其两侧五十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的;
202、我们每天都要出门,去上学、上班、买菜……。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交通安全是很重要的。有些人问“大热天不系安全带行不行?”“卖瓜农用车咋不让上高速?”
203、第三条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学校举办者、学校、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204、学校教职员工在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时,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认知能力和身心特点,进行安全教育。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或者学生遭受侵害时,应当及时告诫、制止、保护,必要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205、生产、经营企业及建筑工地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206、第八条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学校开展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校内防火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学校及其周边区域的治安、消防、交通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207、第三十三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人,应当根据过错程度对受伤害的学生给予赔偿。
208、(十)建立健全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校车及其驾驶人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209、雨天防雷电:遇到下雨打雷打闪,要关掉电视、音响,拔掉电源插头。
210、第二章伤害事故的预防
211、生活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有:
212、教育行政等部门应当自接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调解。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调解。调解结束或者终止,教育行政等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213、三是宣传饮水和饮食安全知识。
214、不要用湿的手巾擦电器,防止水滴进机壳内造成短路,以免触电。
215、(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应当由学校承担法律责任的其他情形。
216、(一)学校未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条例规定职责的;
217、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
218、第一条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横穿马路要留神,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坐车不准与驾驶员谈天,不准催促驾驶员快行,行车过程中要保持警惕,下车后确定安全后再行走。不得攀爬货车、拖拉车等。不得无证驾驶摩托车。学校上下坡的水泥路面不得骑车,更不得骑车带人。
219、卖瓜农用车为啥不让上高速?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农用运输车、两轮摩托车因安全系数低,防护措施差,极易酿成恶性交通事故,所以不能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220、第十一条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文化、工商、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以及学校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加强对学校及其周边区域建设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下列行为:
221、孩子是社会未来的接班人,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民族的兴衰和社会的进步。育人不仅要进行智力教育,还要进行道德、纪律教育。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从幼儿学生抓起,使学生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达到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是能达到一代人和一个社会的良好秩序的百年大计。
222、第三十九条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3、购买烟花爆竹要选用合格产品,燃放要注意消防安全。儿童燃放须有成人陪伴。燃放烟花爆竹,要远离人群,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禁止燃放的区域。
224、取暖请注意安全用火用电,及时清理周围可燃物;出门时请不要忘记关闭电源、燃气开关。
225、要多注意观察家里的各种电器,插头插座、电线、灯是否有破损、老化的现象,如果有应立即告诉家长进行正确处理。
226、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不要用手去直接救人,应呼喊成年人相助,不要自己处理,以防触电。木头、橡胶、塑料不导电,叫绝缘体,这些工具可以直接接触电源,不会引起触电,可以用干燥的木棍等物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
227、使用电,要随时关掉电源,3,不在床头抽烟;
228、人让车,让出一片温情,让出一片秩序;车让人,让出一片安全,让出一片理解。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人与车互相谦让,才能尽可能地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死亡的人数,珍爱宝贵的生命。
229、第二条不得擅自处出游玩,双休日、节假日应征得家长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要早归,严禁彻夜不归。放假后应及早回家,不提前到校,同学间不互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