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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优选148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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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员发展对象是指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党委)分配的党员发展名额,在本支部已经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员中等额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支部经过对其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政治审查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发展为预备党员。

2、不是党员。发展党员是党组织开展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把群众中政治思想觉悟高、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人员吸纳到党组织中,要经过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正式党员才算正式入党。党员的理想信念、工作实践、能力作风等方面要给群众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发展党员的五个阶段一是申请入党。

4、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5、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

6、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7、发展党员必须通过的七条件一民主推荐制度。

8、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9、第三十七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10、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11、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12、第十六条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13、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4、(3)确定发展对象阶段:a.确定发展对象,b.确定介绍人,c.政治审查,d.进行公示,e.集中培训。

15、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16、六讨论票决制度。

17、二耍实行发展对象推荐制,严把准入关。

18、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19、第三十六条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20、三是先进分子。

21、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22、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党支部经过民主推荐,讨论通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3、六是是执行党的决议。

24、(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25、而党员发展既包括了发展党员,又包括了党组织经过一系列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工作实践、能力作风等的提升,让党员成为共产主义的坚定拥护者、革命传统的传承者、新时代奋斗的实践者!

26、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27、五发展公示制度。

28、第三十九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

29、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30、第三十二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31、发展党员是党组织开展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即把群众中政治思想觉悟高、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人员吸纳到党组织中,经过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正式党员这些步骤。

32、第三十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33、发展党员是新增加的入党人数,而党员发展指党性、品德、素质的提升

34、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35、拟发展入党时间一般没有这个说法,但是可以针对你的入党申请、列为入党积极分。发展对象,是指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分析研究,认为基本具备党...

36、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37、第十五条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38、第二十四条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39、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40、一是年龄,

41、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42、二政治审查制度。

43、第三十三条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44、第十九条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45、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46、三是确定为发展对象。

47、第二十二条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48、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49、(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50、第二十一条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51、第二十六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52、第二十条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53、被列为党员发展对象意味着自己行为准则得到了党组织的认可,继续保持和发扬,就一定能够成为正式共产党员。我们知道,发展对象成为党员都是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严格的标准,首先是要自己写出入党申请书,经过组织的审查、考察、培训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批准后才能成为发展对象。

54、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55、第六章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56、五要实行重要节点公示制,严把监督关。

57、四要实行关键环节票决制,严把民主关。

58、(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阶段:a.确定入党积极分子,b.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c.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d.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59、第十条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60、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61、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62、第三章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63、七要落实责任追究制,严把惩戒关。

64、第二十八条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生前一贯表现良好并曾向党组织提出过入党要求的人员,可以追认为党员。

65、列为发展对象,即表明你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已经考虑近期发展你为预备党员,你作为重点发展对象予以关注,并列为年度发展计划。

66、以下是党员的条件,一般具备第一条就可申请,接受党的教育与培养,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成熟之后即可发展。但是需要个人的不断努力才能达到。

67、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68、第十七条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69、第四十条县以上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70、第二十七条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71、第三十八条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72、第十一条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73、三培训考试制度。

74、第二十三条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75、追认党员必须严格掌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后,经上级党委审查,报省一级党委批准。

76、五是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77、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78、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79、第三十五条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80、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81、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82、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83、(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84、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考察培养,政审合格,即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85、党员发展对象是指,这个同志可以朝党员方向发展,那么支部就会关注你。

86、第十八条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87、发展党员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按照“保证质量、改善结构,坚持标准,慎重发展”的方针进行。

88、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89、(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90、第七章附则

91、(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92、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党员发展对象

93、(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94、党员发展对象是指组织在对其进行培养考查人员。

95、党员的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96、七是按期缴纳党费。

97、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98、(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99、(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100、第四十二条《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严格管理。

101、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102、(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103、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104、第四十一条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105、(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106、发展党员是指在履行程序,党员发展指的是这项工作。

107、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108、党的七项制度分别对“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的。党员通过了解党的组织生活七项制度,规范组织生活,明确党员义务,领悟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109、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110、七责任追究制度。完成以上七条流程,才能发展党员。

111、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112、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113、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114、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15、党员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过程当中的一个阶段,当一个人提出入党申请后,首先成为入党申请人,由于表现积极可以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表现出色的,可以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这个时候要进行审查,要进行培训等一系列的程序,经过党员大会的讨论通过,上级单位批准,完成了入党程序,所以党员发展对象是党员发展过程当中的一个重要阶段。

116、(4)接收预备党员阶段:a.填写入党志愿书,b.召开支部大会讨论,c.上级党委派专人谈话,d.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117、第二十五条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118、第三十一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119、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120、(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121、发展党员主要有入党申请人初步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等5个环节25个程序,分别是:

122、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123、三要实行积分分子培训制,严把考核关。

124、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125、(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126、四预审考察制度。

127、年满十八周岁,志愿加入党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可申请入党,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128、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129、发展等于就是预备党员还不完全属于党员

130、之后经过组织一定期限的培养、考察,基层党委批准才能成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还需要一年期限的考验,合格后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131、第十四条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132、入党流程通常是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进行至少半年的考察期,确定积极分子人选,再从积极分子中选出部分优秀积极分子,进行至少一年的考察期,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并在三个月内转为中共预备党员并进行公示,再进行至少一年的考察期,确定中共正式党员人选并进行公示。

133、党员发展对象

134、四是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135、六要落实预备党员预审制,严把合格关。

136、二是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137、包括五个阶段,分别是申请入党阶段,积极分子阶段,发展对象阶段,吸收为预备党员阶段,正式党员阶段。

138、二是国籍,必须是中国人

139、(5)预备党员考察转正阶段:a.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b.入党宣誓,c.教育考察,d.转正申请,e.转正公示,f.召开转正支部会议,g.党委审批,h.党员档案归档整理,i.预备党员发生变动时。

140、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141、第十二条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142、该同志拥护中国共产党,听党话,跟党走,积极要求进步,始终以党员标准衡量自己的言行,志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舍小家为大家。

143、(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144、(1)入党申请人初步培养阶段:a.递交入党申请书,b.党组织派人谈话,c.党组织初步培训。

145、第四十三条本细则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146、一要实行优秀人才备选制,严把引导关。

147、第三十四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148、提交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开展谈话-培养半年以上发展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撰写思想汇报-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拿到结业证-培养一年发展成为发展对象-参加发展对象培训取得结业证-政审-开党员大会发展成为预备党员-一年写转正申请-成为正式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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