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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字作文我的自画像

时间: 新华 作文

写作文需要搜集材料,进行大量的阅读,在这个过程中,阅读和分析能力也会得到提高。优秀的一千字作文我的自画像是什么样的?下面给大家带来一千字作文我的自画像,供大家参考。

一千字作文我的自画像篇1

在我的全家福里,有一个瘦瘦的女孩,她的手腕细细的,细得就犹如一根木头。同学用一只手握住,手指还多出,她下巴还尖尖的,尖得像瓜子,这是她爸爸和妈妈给她遗传的基因!她还有个高鼻梁!怎么个高法呢?如果有人见到她,她就会被人夸奖长得笔挺!这个人就是——我!

有着这样的外貌,一般都是文静的女孩,可我例外,因为我是个开朗的女孩!下课后,我总会去找同学们一起玩,这让班级里充满了快乐;上体育课前,我总会和同学们一起聊天、玩耍;完成作业后,妈妈爸爸在一旁工作,我则会给他们唱歌,以此来消解他们的疲劳;在周末,虽然补习班有点多,但我还是会找同学们一起玩,那么多的补习班,也没有让我的心情变坏!风儿吹散了我的忧心,鸟儿唱出了我的心声,树叶发出“沙沙”声来帮我驱赶烦恼!我感觉浑身舒服极了!世界十分美妙!我就是那么快乐!

我的兴趣爱好广泛:弹钢琴、主持、看书,其中,我喜欢的就是看书了!

平时,我一回到家,就会赶快完成作业,手拿着书,坐在椅子上,独自安静地在房间看书!我的心情随书里的情节而变化:书中的人物在捉迷藏,当一个人快被找到时,我屏住呼吸,眼睛睁大,一动不动;书中人们一起快乐地聊天,我也会情不自禁地张开嘴,露出洁白的牙齿,眼睛眯成一缝,笑肌提起,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记得那一次,我完成作业后,独自坐在房间里看书。书中一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被伏地魔发现了能哈利·波特可以知道他的思想,我便倒吸了一口凉气,整个身体瑟瑟发抖,整个身子蜷缩成一团。眼睛惊恐地望着书本上的宇,嘴巴不由自主地张大,似乎我就是那位哈利·波特。后来,经过一场激烈的战斗,他活了下来,可他的教父却再也活不过来了!当时,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心情,高兴又悲伤,高兴哈利·波特活下来了,悲伤小天狼星(哈利·波特的教父)再也活不过来了!就这样,我沉浸在书的海洋里!通过看书我懂得了许多,知道了许多。书就是我的另一双“眼睛”!

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些不足,而我的不足就是脾气有些暴躁,在学校里管理同学时,有些男生总不听我说的建议,要管理他们的罚站,可总是不听。那时我就会十分生气追赶他们。有时还会把他们赶到男厕所去。在家里,有时长辈不懂我的意思,说了好几次都听不懂,那时我就会暴跳如雷,脑袋里一片混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生闷气。

虽然我脾气有些暴躁,但我相信自己可以改这个不足。

这就是我,你是怎么样的呢?

一千字作文我的自画像篇2

我的名字有桥又有路,据说是可以碰到贵人相助,虽然至今还未出现。

我曾不止一次鄙视我爸给我起了一个这样的名字,由里到外都是硬邦邦的。每到一个新环境,自我介绍时听到了我的声音,见到我的样子,同学们才会惊呼一声“原来是女的啊!”

名字影响一生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我果然不负我老爸的希望长得像赵州桥一样壮壮实实,绝对可以屹立一百年。不过问题是我总会被认错性别,早年还好啦,近年发展趋势越来越坏了,君不见我一进市场,档主都会兴奋地招呼:“靓仔,买不买鱼啊?”

由于外貌欠佳,为了避免上街吓坏了小朋友,我总缩在家里。不去逛街,当然没有新衣服,也不会考虑打扮的问题,结果青春期在浑浑噩噩中过去了一大半,觉醒过来时已经是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了,而我还是穿着校服度日。这直接导致了我的性格,说得好听是外向,能俗点说是粗鲁。

有人说,如果一个女孩子不漂亮,那你就夸她是才女。那样我能沾点边,我只能算个伪才女。

伪才女的生涯在小学四年级开始。某一天拜读了金庸的《射雕》选段,佩服之极,马上去找他的小说。从此,说的文艺一点,就是与书结缘了。

书那时是我唯一的朋友,我不断地从书上寻找到更多的书来读,开始是因为寂寞,后来是读了进去。升入初中,我迷上了小说。我在课堂上同老师玩“警察抓小偷”的游戏,“调虎离山”、“声东击西”、“暗渡陈仓”,三十六计的种种战略战术早已被我活学活用。小说让我脑瓜子里充满幻想,渴望能像堂·吉诃德,骑一匹劣马,去闯荡世界;渴望坐上乞乞科夫的马车,在购飞买死魂灵的过程中,瞧遍地主们的种种丑态;渴望和海明威一起帮助老渔夫桑地亚哥抗拒鲨鱼的肆虐,感受“人可以被消灭,但不能被打败”这一伟大崇高的精神境界……

读书是我唯一的爱好,这个爱好直接决定了我是个怎么样的人。六年级暑假开始接触古诗文,让我对中国又有了一层新的认识,那时候我立志成为儒学在新中国新溅起的一朵浪花,一切朝成为国学大师的目标努力。后来明白了自己多么不自量力,我开始往国学的传播者的方向努力。我算一个古文化的爱好者,算是一个传统的人。

回顾过去的n年,作为女生,我似乎不及格,梨花带雨出现在我切完洋葱之后,弱柳扶风一般是我上完体育课跑完八百米之后;作为学生,我不优秀,也不会被糟到退学;作为一个普通的人,我有点偏激,有点不命群。

一千字作文我的自画像篇3

我叫吴宛玉。你肯定不知道我的名字里其实藏着两个地名。妈妈的老家是安徽,简称皖;爸爸的老家是河南,简称豫,宛玉是皖和豫的同音字。父母给我起这个名字是为了让我记住根、不忘本。

我身材细高,属于那种怎么吃都不胖的,让妈妈非常羡慕。我的头发浓密而且非常的黑。其实我从小就很讨厌剪头,可我又特别喜欢短发,所以每次理发对我都是一件挺苦恼的事。

我的脸很黑,不过这可不是天生的,是因为我是个“户外运动爱好者”。妈妈说我从小就“在屋里待不住”,无论酷暑严寒,都喜欢到外面享受阳光,于是我的肤色就成了“白加黑”双色的:暴露在外面的脸和手是黑的,身上却非常白。

五官里最值得介绍的是我的耳朵。不是好看,是会动,这个可能是天生的。记得上幼儿园时,电视里每天都在播放《大耳朵图图》,我学着图图“玩”耳朵,就发现它还真听我的指挥。幼儿园一次活动上我就表演了我的“动耳神功”,引起了轰动,小朋友们用崇拜的目光看着我欢呼,好像我是一个大明星。

我胳膊细细的,看上去“很无力”,这会让很多同学想不通——他们掰手腕都输给了我。别看我人不壮,力气却很大。

我从小就是一个很勇敢的孩子,不管遇到什么在别人看来危险的事,我都不会害怕。有一次和一个同学骑自行车玩,到了一片小树林,我在外面看着车子休息,他追着蜻蜓跑进了树林。不一会就听到他在里面惊恐地尖叫,还有“汪汪汪”的狗叫声。我知道同学肯定遇到麻烦了,想都没想,推起自行车就冲进去。

原来,同学被一只没拴绳的二哈逼到了一棵树上,正骑着树杈哆哆嗦嗦地喊。二哈还在下面仰头嬉皮笑脸地叫。

我赶紧用自行车驱赶二哈离开那棵树,让同学跳下来,躲在我的身后。我一边晃动车子的前轮吓唬二哈,一边掩护着同学一点一点往后退。后来二哈的主人跑来把它带走了。至今说起这事,那个同学还不停地翘着大拇指夸我像勇士钢铁侠。

我会打架子鼓。打鼓时全身都跟着节拍一起动。晃身子、甩头、转鼓槌……我都会,可我并不感觉有多酷,让我感觉特别帅气的还是骑自行车。有一次我骑着小车子去拿快递,正好碰到一个骑行队,头盔、护具齐整得很,不时地炫着各种车技。我看了一会就跟在他们的后边一起玩,很快就学会了抬前轮、下台阶、原地转……

好动,喜欢户外,是我的天性,让我在运动方面得到很多乐趣,不过,这也成了我的一个缺点,让我在学习中有时不能沉下心来,以后我会慢慢去平衡。

这就是我,皖和豫的后人,一个虽不完美但也挺可爱的男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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